周杰伦夜的第七章旋律由来:周杰伦夜的第七章
正义总是被刻意需要才昭彰:周杰伦《夜的第七章》
先讲两个段子:有天我开车的时候,电台里正播着《夜的第七章》,我是跪着听完的。交警拦下我,问我为什么跪着开车,我给他听了一下,然后他跪着给我开了罚单。你造吗?我一个送快递的,听这首歌以为自己在送核武器。
还有当年流行的短信段子:周杰伦来我们学校吃了一次饭,回去写了一张专辑《范特西》,几年之后杰伦又来我们学校吃了一次饭,回去写了张《依然范特西》。
另外,跟你们说个细思极恐的事,这是杰伦12年前的歌。那会儿我弟弟跟我说这首歌是谐音“爷的第七张”,[捂脸]因为《依然范特西》正好是周董第七张专辑,好像还蛮有道理的样子。
当年的电台版还有一段杰伦的独白:“ 《夜的第七章》这首歌,我个人也是非常地喜欢。这首歌的作词是黄俊郎先生,之前写过《以父之名》,哦还有写过《将军》,写过蛮多的歌曲。这首歌呢,就像一部推理小说,里面写的内容就像一篇日记,把它唱成饶舌,我觉得很屌。应该也没有人想过吧。”
后来为了这首歌,我走遍了伦敦的贝克街,在圆形广场看动物,在西敏寺看大本钟,在泰晤士跟伦敦眼合影,在海德公园发呆,就差嘲弄苏格兰的警场了。
艺术品般的神曲
这首老歌,又是喜闻乐见的杰伦教做人系列。他把说唱做的如此本土化,歌词有深度,有节奏,有韵脚,有爆发力。周杰伦的说唱和其他中国嘻哈歌手的差距,就像打滑和那漂移,看似接近但差很远。
其实我感觉周杰伦的歌不能称为说唱,仔细听他是有旋律的,不是那种音调不变的美式说唱,而是在一段旋律的基础上,加入超量的歌词,这样使得歌词的每个字在一段旋律中占用的时间极短,读得出汉字的韵味,却不生硬刺耳,自有一股流畅自然,从而达到了说唱的效果。
也就是说周杰伦的并不是传统上的说唱,他的音乐就是在一般的音乐风格上融入自己的东西,所以他也不会去唱传统意义上的说唱,那也不适合他。周杰伦亏就亏在中文不是全球通用语言,要不然。。。
其实现在听来这样的唱法觉得好像很正常,因为杰伦后会这样唱的人貌似多了。但是你要想想周杰伦在十几年前就这样唱,他就是鼻祖,那时华人音乐圈几乎没人会像他那样唱。他的音乐是超前的,可那时还有很多非议不同的声音。好在杰伦还是红了,而且红了那么久。
音乐不等于爱情,华语乐坛十有八九的音乐是谈情说爱,反观周杰伦,一部电影,一本书,一个人物,一段历史,都可以拿来写歌,音乐没有局限性,是无限的。
可以说《夜的第七章》是截止目前在说唱设计、旋律编写、编曲创新、歌词内容契合度、立意、剧情推动、人声设计、混音,综合水准极高的作品。不论是大气惊艳的旋律和超神的rap,偏执到变态的歌词(每一句都对应福尔摩斯一个情节),还是编曲,完全可配得上任何一个世界级电影的原声配乐。
这首歌编曲人是林迈可,钟兴民,周杰伦监制。他在最强大脑提到了这首歌,说自己能创作出这样题材的歌就是最强大脑,从此可以看出这首是他制作的极品没有之一。钟兴民在北京九棵树的讲座上,说他每首歌编曲的价钱都是一样的,而这首歌他编了7个多月,亏大了。
一开头诡异的小提琴,神秘的大提琴,混音配的八音盒声音,3分钟以后简直炸裂,钢琴从高到低再到高再循环往复,弦乐把歌曲推向高潮,最后在小提琴的拨奏中回归平静,快速收尾。
丰富的乐器元素相互交叉,值得你买副上千元的耳机才能听出所有细节,我一般用这首歌试耳机性能。唱腔也超独到,至今也不见有人能翻唱完美。歌词更是每一句都有福尔摩斯探案的很多细节,觉得可以做《神探夏洛克》中国宣传曲,音乐超前得放在现在听也不会觉得过时。
歌里有戏,戏里有剧,剧里有歌
黄俊朗的词与方文山委婉细腻的风格截然不同,他笔下营造出来的意境往往有着庞大叙事的风格,需要读者更多的背景知识去理解领悟所要表达的意义。据说黄当时苦思冥想找不到灵感,就自己购置了风衣、烟斗、英式皮鞋和礼帽等一整套侦探装备,趁着夜色出去转了一圈,这才找到了贝克街的感觉,赶快回家一气呵成。
歌词将人带入了1983年福尔摩斯侦探蓝玫瑰凶杀案的剧情之中,打字机的声音急促揭开序幕,福尔摩斯的日记里隐藏线索,古典乐曲与电子乐互相融合。杰伦的低沉的暗示了这桩案件的神秘,冷静配合女高音代表着凶手的自负简直完美。故事描述一个发生在伦敦近郊的公园里的凶杀案,现场唯一留下的线索是死者口里的一朵蓝色妖姬,还有一个可疑逃跑的年轻人。大侦探和小助手从蓝玫瑰开始查起,在花店、老人家探访,甚至到图书馆找数据,抽丝剥茧终于找到嫌疑犯工作的咖啡厅。
可以说,听《夜的第七章》简直就是在看一部电影,有一种诡异的美感,歌里有戏,戏里有剧,剧里有歌,将古典华丽的气质发挥到极致,可以说已经脱离一般流行歌范畴了,简直是艺术品。两者堪称是结论古典气息和现代节奏配器的完美结合,有教堂、华丽的乐章,rap、美声、空灵、小提琴弦乐、迷幻幽暗的前奏小调、圣灵的祈祷和各种乐器的激荡,构造画面感形容性各种装饰品,物件和画面歌词,让人有种在中世纪游荡了一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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