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乔传是五胡乱华时期吗(以掐死奴婢为乐)
文|丝丝细雨
这两天,赵丽颖和林更新主演的《楚乔传》热播,大家的观看热情也是有增无减。剧中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在一开始就被扔到了猎场当做猎物,后又进入宇文家看尽了世家大族中奴婢们身不由己的悲惨命运。有人说这是夸张,情节需要嘛。其实不然,真正的处于魏晋南北朝这个乱世的奴婢,地位之卑贱,是我们现代人所不能想象的。
《楚乔传》的背景,设置在西魏年间。这可绝不是杜撰,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真实存在过的王朝(虽然只有短短的22年)。它是由曾经一统北方的北魏分裂而来——北魏末年,政局动荡,魏孝武帝与权臣高欢不睦,逃至长安投奔宇文泰,结果被宇文泰杀掉,另立元宝炬为帝,以河南洛阳为界,占据原北魏西部领土,史称西魏。而西魏的政治模式仍照比北魏,汉姓门阀大族和鲜卑权臣掌控国家大权,社会等级严格而分明,不容逾越。
奴婢怎么来
魏晋南北朝,战乱频仍。多有卖身为奴、被掳掠为奴或者犯罪入奴籍的普通贫民。这些奴婢大多数并不需要主人出钱购买,但是一旦为奴就“同畜产”(和牲畜一样是主人的财产,甚至在文书中就被书写为“生口”),没有私人财产可言,世代无法赎买自身脱籍。而且由于当时特殊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奴婢一样可以由国家授田,豪强地主正好可以用奴婢的名额大肆占有土地,再驱使奴婢为自己耕种,获得大量财富,简直就是无本万利。
也由于奴婢只是主人的“私产”,所以“鲸面”(类似于在脸上刻家徽防止逃跑)、赠送、抵押和卖买之类成了必然的现象。其中的男奴,多用于劳动生产,幸运一点的可以成为护院保镖一类。
女奴地位如何
女奴就更加悲惨,多作为美丽的装饰或玩具供官僚贵族娱乐赏玩,其主要用途有三种:
一、主人讲排场时的美丽点缀。《世说新语·识鉴篇》有云:东晋谢安“纵心事外,疏略常节,每畜女奴,携持游肆也”,使奴唤婢的游山玩水,打扇的拿食物的捧衣服的带日用品的……堪比移动房车一样的性能。
二、主人想娱乐时的娱乐工具。《北史》曾记载,齐清河王高岳“性华侈,尤悦国色,歌姬舞女,陈鼎击钟,诸王皆莫及”。唱歌跳舞,就为了哄主人高兴。或者像《楚乔传》中可怕的三房一样,以掐死奴婢为娱乐。
三、作为性奴隶供主人泄欲。其实这类女奴远没有《楚乔传》中的那样风光,也不可能以怀孕来一步登天。因为当时社会流行 “赠妾”,达官贵人互相赠送自己的姬妾表示友好,也不会在意被赠送的姬妾是否怀孕。为保证血统不被混淆,还制定了《从母法》,即孩子的身份是随母亲走的。如果母亲是奴婢,那么生下来的孩子多数都不被家族承认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还有一些,可能外貌不太尽如人意的,就会做一些家庭杂物,如洒扫庭院、买菜做饭、铺床叠被等。
但是,尽管活得毫无尊严,都不能动逃跑的念头。因为奴婢一旦逃跑,就会成为“逃奴”,主人有权去官府“报警”,重金悬赏缉拿。有人说了,实在活不下去了,可以去告她的主人虐待啊。对不起,那是人权社会才会有的东西。奴婢如果告发自己的主人(除非是谋反这样的大罪),不但主人啥事没有,奴婢反而会获罪,甚至是“连坐”,基本就不要想活了。
有没有牛逼的奴婢
就像电视剧里有楚乔这样一个奴婢逆袭的成功典范,牛逼的奴婢在现实生活中也真实存在过。《南史·何恢传》中曾记载:“恢为广州刺史,有妓曰张耀华,美而有宠。将之任,耍权贵阮佃夫饮。佃夫见耀华悦之,频求于恢。恢曰:‘恢可得,此人不可得也。’佃夫怒,遂讽有司以公事弹恢坐免。”
好吧,为了心爱的宠姬,官都能丢;不过最厉害的莫过于西晋首富的心头宝,三斛珍珠换回来的绿珠了,美貌有才情,连赵王司马伦的宠臣孙秀都垂涎不已。讨要不得,不惜在赵王上台后,矫诏抓捕石崇想置他于死地。不过妹子彪悍,宁死不从,从楼上跳下自杀了,结果石崇包括他的母亲、兄长、妻子共十五人被杀。为了一个歌姬,全家的命都赔进去了。
可是,她们加起来,都比不过一个叫郑樱桃的男宠。可以说,论最牛逼的奴婢,笔者只服他。《晋书·石季龙载》记:“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庞宠优童郑樱桃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当家主母在他那里也是一句话的事,说杀就杀了。
以上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很大一部分是由奴婢姿容殊丽和男主人被美色冲昏了头脑的双重加持作用下产生的。他们的无限荣光,是以作为世家官僚子弟的禁脔,完全剥夺了人身自由换来的。并且由于当时森严的等级制度,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成为名正言顺的“女主人”。等到色衰爱弛,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更加生不如死的境地。因此,在真实的中国古代魏晋南北朝的社会,没有王子和灰姑娘的美丽虐心童话,有的只是更加血淋淋的残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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