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作品的意义(冯小刚花700万讲了什么战斗故事)
作者:江湖
在很多人印象中,即将上映的《芳华》是一部战争片,但我认为这是一部怀旧的青春片或者说是爱情片。虽然冯小刚花700万拍了个6分钟的长镜头战争情景,但6分钟对一部电影来说,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这和严歌苓的同名小说《芳华》里战争内容所占的比例,是差不多的。这部一共215页的小说,只用了不到10页的篇幅,讲述了两个不算完整的战斗故事。
小说中,濒临死亡的刘峰没有等来救护车,而是等来一辆迷路的卡车,而这辆卡车也是落单的,任务是给一个弹尽粮绝的步兵团运送给养弹药。
驾驶员发现了被一群蚂蚁包围的刘峰,用弹坑里冷水将他弄醒,把他拖上了驾驶室,试图将他送到救护所救治。
车开到一个三岔路口,当驾驶员问刘峰救护所往哪边走时,刘峰展现出了他的英雄精神:“下巴向左边一歪”,示意的方向并非救护所,而是迷路卡车应去的步兵团。
对于刘峰的选择,严歌苓的解释是,他因被深爱的林丁丁拒绝而受到处分,此战决意赴死,而不是想当英雄。无论刘峰内心如何想,但他确实是在用生命带路。
但他没有死掉。在步兵团卸完给养弹药,战士们认为这位故意带错路的副排长必死无疑,向他敬礼告别。被感动的驾驶员没有放弃,流着泪骂骂咧咧风驰电掣将他送到救护所,为他献出300CC的O型血,救了刘峰一命。
刘峰的事迹被战地记者发现,写了篇报道叫《与生命逆行》。
以上,就是小说《芳华》关于刘峰的战斗故事。
(二)
另一个战斗故事的主人公,是深爱刘峰的何小曼。
何小曼的身世坎坷,她的文人父亲在特殊年代自杀后,母亲改嫁高干。缺少家庭温暖的何小曼参军当了文艺兵,因出身特殊而受到排挤嘲笑。而刘峰作为文工团的“雷又峰”,对她毫无歧视,在无人愿为何小曼抄功(协助翻跟斗)的时候伸手相助,让何小曼内心充满感激进而萌生爱意。
刘峰受处分下放连队后,何小曼郁郁寡欢。随文工团下部队演出时,她将错就错装病演出,受到表彰。但装病之事最终被发现,她被发配到了野战医院。
文工团长跟野战医院打了招呼,说“把小何同志分配到洗衣班去吧,她需要艰苦锻炼”。但野战医院比文工团仁慈,只让何小曼在洗衣班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之后就安排她上了护训班。
战地护士何小曼成为英雄很偶然。战争中,她和另一个男护士乘坐一辆运输烈士遗体的卡车回包扎所时,卡车误入雷场被炸,驾驶员牺牲,同行的男兵腿部负伤。于是,何小曼搀扶他步行了10多里地,途中还背了男兵一小段路。
在最艰难的一段路,何小曼用裹尸布缠着男兵,一头用绳子系在自己腰上,哭着求男兵跟她一起爬了一两里地。绝望之际,他们幸运地被一个摄制组遇到送回了医院。
事后,何小曼被作为“战地天使”广泛宣传,参加战斗英雄报告团巡回宣讲。但她在宣讲过程中,突然精神分裂了。
这是因为爱情的失落还是亲情的缺失?这难以判断。很多年后,当刘峰生活落魄又罹患癌症时,康复的何小曼找到了自己一生深爱的刘峰,陪他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
(三)
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交错的心理描写和女性的观察视角,讲述了这两个并不复杂的战斗故事。这两个故事在整部小说中不算很重要,而且从很多叙述细节看,可以看出严歌苓并不擅长用文字还原真实而具体的战斗,她擅长的是描写战斗中的人性。
比如在严歌苓笔下,刘峰和何小曼战场不惧死,深层次的原因并非崇高,而是他们原本有求死之心。求死的原因,是由于爱情的挫败,以致对人生的失望——这样写英雄,确实是一种颠覆,也是莫大的挑战。
小说是虚构的,用小说改编的电影也是虚构的。这样的刻画,在当年的对越作战中到底有几分真实呢?
我认为这是真实可能发生的。虽然因爱而寻死,特别是到战场去寻死的人极为罕见,但其中的人性逻辑完全成立:既然生无可恋,又恰好遇到战争,那么就拼了吧!就算是死,也歉个英雄当一当。
这样的真实人性,还体现在英雄赴死之时,会想妈妈,会怕疼,会恐惧,会不甘,会流泪,而不完全是喊口号。
因为,英雄成为英雄之前,和你、和我、和他一样,都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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