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爱的代价(泥爱的代价)
“泥爱”,属于古老的汉语词汇,当下已无人使用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卑微爱的代价?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卑微爱的代价
“泥爱”,属于古老的汉语词汇,当下已无人使用了。
明代李贤所著《古穰杂录摘抄》记载了一则笔记,起句为:“士奇晚年泥爱其子。”初读这里,顿觉“泥爱”二字眼生,但查辞书,遍觅不得。明代焦竑所著《玉堂丛语》一书,也谈到了宰相杨士奇“泥爱”这件事,题目为《惹溺》。这个“惹溺”,同样也是一个稀见的、很少载于当代出版物的词汇。
看来,任何民族的文字语言,都是处在不停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一些新的词语在产生,一些旧的词语在消亡。尤其进入网络时代,新事物不断涌现,新名词层出不穷。明代文人用的这个“泥爱”,便已埋葬在古籍中,很难在现代语言中复活了。
“泥爱”的“泥”,“惹溺”的“溺”,应该与现代汉语中“溺爱”的“溺”同音同义,也许,更接近于时下流行的“爱呆了”的意思。一个人对其子女,爱是正常的,尤其在其童年期,即便溺爱,甚至纵容,也是可能的。可惜,爱到不明事理,不问是非的程度,便是不清醒的“泥爱”了。
语言虽然古老,而且已经死亡,但所谓的为官之父,“泥爱”其不肖之子的社会现象,倒是没大变。明代这位“泥爱”其子的父亲,为有名的宰辅杨士奇,历事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五朝,名列“三杨”之一的这位老先生,亲身经历了明代辅臣地位下降,又逐步提高的过程。若不是因“泥爱”其子杨稷,弄得声名狼藉,最后搭上老命,这位元老政治家的一生,本可以画个圆满的句号。
李贤这样写道:“士奇晚年泥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见其暴横,以实来告,士奇反疑之,必以子书曰,某人说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书,反毁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乡里故,挠其所行,以此诬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恶者。有阿附誉子之善者,即以为实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及被害者连奏其不善之状,朝廷犹不忍加之罪,付其状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犹慰安之,恐致忧。后岁余,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天下传诵。”
对这件事,焦竑又有进一步的描写:“杨文贞子稷恶状已盈,王文端为文贞言之,遂请省墓,实欲制其子也。稷知,每驿递中,先置所亲誉稷贤。后扬言曰:‘人忌公功名之盛,故谤稷耳。’稷复迎于数百里外,毡帽油靴,朴讷循理,家中图书萧然。文贞遂疑文端妒己,还京师,出之吏部。”
鲁迅先生写过一首《答客诮》的旧体诗:“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为父亲者,爱自己的儿子,是一种很正常的人类天性。然而,这种爱,超过一切,压倒一切,以致颠倒黑白,罔顾是非,那就害人害己,遗祸社会了。因为这位父亲,不是碌碌无为的人,更不是普通百姓,谁也不会加以重视。一个众所周知的大人物,养出这样一个被斩首的混账儿子,纵使别人相信他是被蒙蔽,是糊涂虫,不曾同流合污,也不曾狼狈为奸,也会成为历史上的一大笑柄,为人所不齿,被人所唾弃。
明代的何良俊,在其所著的《四友斋丛说》中,那批判的锋芒就直指杨士奇了。
“杨文贞公之子,居家横暴,乡民甚苦之,人不敢言。王抑庵直是文贞同乡且相厚,遂极言之。后文贞以展墓还家,其子穿硬牛皮靴,青布直身,迎之数百里外。文贞一见,以为其子敦朴善人也。抑庵忌其功名,妄为此语,大不平之。后事败,乡民奏闻朝廷,逮其子至京,处以重典……”
所以说,官做得越大的父亲,如杨士奇,泥爱其子女,任其行凶作恶,听其胡作非为,那种后果也就越严重,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也越可怕,付出的代价也越沉重。看来,这也是负责任者、挑重担者必须戒之、慎之的事情了。
这位明代贤相“泥爱”之祸,虽然是久远年前的一页历史,但历史的价值在于重温,杨士奇的“泥爱”,确实是一面值得照一照自己的明镜。(李国文)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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