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

根据公安部9月8日发布的最新中秋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其中前两日事故集中私家车肇事多发。那么,高速公路上的危险驾驶行为有哪些?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谈谈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

危险驾驶行为一: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

8月18日傍晚,南京交警巡逻至宁合高速汤泉侯庄互通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上。经询问,该男子驾车途中见夕阳很美,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拍摄。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交警提醒

应急车道是供特殊车辆在执行应急抢险、事故伤员救援、救治等任务时使用的“救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危险驾驶行为二:

处置不当 引发二次事故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2)

7月5日,一辆小型面包车停靠在宁合高速原华山加油站附近的应急车道上,驾驶人下车后仅打开了车辆双闪警示灯,除此之外并未设置警示标志,也并未选择报警求助。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3)

随后,后方第四车道驶来的一辆白色SUV突然撞向了面包车的左后方,冲击力造成面包车车尾顿时散架,同时巨大的冲击力导致SUV在第四车道内旋转了360度。所幸车辆驾驶人站在车尾右后方,避开了撞击,没有受伤。而车内的两名乘客,一名直接摔落车外造成骨裂,另一名则在车厢内遭受撞击。

交警提醒

和城区道路不同的是,在高速公路上一旦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如果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1)车靠边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4)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5)

车辆可以移动:迅速将车辆移至最右侧应急车道内,停车后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车辆无法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夜间或恶劣天气,车辆还必须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将警示牌摆放至200米外,扩大示警距离。

(2)人撤离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6)

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都不能在车内停留,应该迅速转移至应急车道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

如车内有乘客受伤且车辆无法移动时,在已设置警告标志的前提下,应拨打120,等待医务人员到来。

放置三角警示标志时

➡️眼睛要紧盯来车方向、动作干净利索、面对来车方向前进。

➡️出发前要检查车上有无三角警示牌,是否完好,放置时尽量放在与事故车辆同一车道内,否则起不到避险效果。

(3)即报警

完成上述操作后,所有人依旧保持面朝来车方向,立即拨打110报警,告知交警部门您的具体位置、受伤情况、车损情况、行车方向。

如果不知道自己所处位置,可以寻找一下应急车道护栏上的绿色标牌,上面的数字代表你所在的公里数。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7)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8)

危险驾驶行为三:

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逆向行驶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9)

8月16日,盐城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沈海高速上有一辆白色汽车在高速快车道内逆行。民警根据车牌锁定驾驶人闫某。闫某称驾车时看手机导航分神错过了出口匝道,一想要继续开到下一出口要绕好远,耽误时间,便在高速上掉头后逆行了。最终,民警对闫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若发现错过高速出口,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下高速再返回,切不可猛打方向、突然变道、急刹减速甚至倒车逆行,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危险驾驶行为四:

错过高速出口 强行变道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0)

8月11日,夏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行驶至G2高速南京方向1096公里处时,因没有提前向右变道错过出口,强行变道横跨多条车道时与后方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致车辆侧翻并滑过数个车道,且发生事故后该车未放三角标志,所幸未引发二次事故且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无人员伤亡。最终,夏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发生事故后未放三角标志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醒

变道、超车时,一定要准确判断自己与其他车辆的相对速度、位置,先与目标车道内的后车拉开足够距离,然后才可变道。

危险驾驶行为五:

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1)

8月2日凌晨3时许,在沈海高速南通方向1207公里处,郭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上海出发回南通,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追尾重型半挂牵引车后被拖行百米后,撞向中央护栏。事故导致,普通小型客车受损严重,车上两名驾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2)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3)

民警调查发现,驾驶人郭某尚处于实习期,无“三年老司机”陪同,且夜间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操作不当,未能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南通交警认定郭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与机动车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在取得驾驶证第1年实习期内,上高速行驶的必须有三年以上相应驾驶资格或更高驾驶资格的人员陪同。

☞ 假期出行,驾驶人要科学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若需长时间开车,要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危险驾驶行为六:

货物捆扎不牢固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4)

5月1日晚上,在S69济徐高速匝道入口处,一辆半挂货车装载的货物严重倾斜,随时可能造成车辆侧翻。徐州高速交警巡查发现险情后,立即拦停车辆,做好防撞预警。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将货物散开后进行驳载,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中秋节出行必备(这份节日出行安全)(15)

经了解,事故发生时因车速过快,货物捆扎不牢,导致货物倾斜。

交警提醒

☞ 当货车驾驶人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交警,万不可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

☞ 当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

来源:江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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