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户口迁移何时实行一站式通办(我为群众办实事)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张若曦)近日,新华网“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平台收到网民留言称,由于疫情原因,在湖北省的胡某、柴某夫妻无法回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湖北省十堰市东城开发区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公安部新开通的“跨省通办”业务,当天就为群众顺利地解决了迁户难题。
记者了解到,胡某、柴某夫妻二人的户口都不在湖北省十堰市。2022年初,胡某申请将自己和妻子柴某的户口从外地迁入十堰市。在办理过程中,柴某的户籍在陕西,因疫情原因无法回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湖北省十堰市东城开发区派出所户籍民警封丽萍了解具体情况后,建议户籍地在省内的胡某先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再申请“跨省通办”业务将柴某通过“夫妻投靠”迁入。2022年1月27日,东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申请了“跨省通办”业务,为柴某打印了户口迁移证,在与陕西省户籍民警通过公安部网络核对后,当天就为柴某办结了相关手续。
“之前跨省迁移户口十分麻烦,疫情防控期间更是不方便。东城开发区派出所的民警热心主动,通过‘跨省通办’互联网对接办理,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惊喜。现在,老百姓办事越来越方便,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了!”胡某说。
据悉,公安部已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在全国推广“跨省通办”业务。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5类户口迁移业务均可通过“跨省通办”解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
2021年5月,新华网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平台,探索学习党史与推动工作新路径,联合入驻新华号百余家机构向网民征集“办实事”实践案例、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及解决建议,同时联动部委和地方政府等机构开展合作,成为推动百姓问题解决和上级机关收集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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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四步完成户口“跨省通办”流程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内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2.准予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打印留存《准予迁入证明》,推送至“查询系统”(系统自动推送),并在2个工作日内依托系统专管员查询功能,通过政务微信或电话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及时开展迁出登记工作和申请人联系方式。
3.迁出登记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打印留存《户口迁移证》,推送至“查询系统”,通过政务微信或电话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及时办理迁入手续。
4.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应通过“查询系统”进行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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