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道景观设计方案(河道规划设计导则发布)

导 读

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正式印发《北京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提出北京市河道建设理念和规划设计策略,旨在构建全周期引导、多专业协同、多空间融合、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河道治理新格局,将助力北京“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河道空间环境的需求,《导则》立足北京河道的历史变迁过程与现状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大都市河道规划建设经验,明确提出了“体现大国首都特色的安全开放之河、适应北方气候特点的生态健康之河、传承古都历史文脉的文化魅力之河、增进人民生活福祉的宜居活力之河、展现现代城市文明的智慧创新之河”五大目标,构建了19项规划设计策略和67条具体设计要点的导引体系,并提出了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化公众参与的各项政策建议。

《导则》依据所处分区将河道划分为平原建设区河道、平原非建设区河道和山区河道,并提出不同引导方向:

平原建设区的河道

重点加强河道与滨水区域功能联系,围绕河道打造复合式的人水共存空间,协调水与城市景观风貌,适量布置公共服务设施,让滨水公共空间承载更多功能,向更加生态、开放、共享、多元、融合的方向发展。

平原非建设区的河道

应通过河流水系、道路廊道、城市绿道等绿廊绿带相连接,统筹岸线景观建设,着力构建水绿相依的河流生态景观系统,注重野趣和原生态,以生态功能为主,兼具休闲旅游、科普教育等功能,塑造自然生态型河道。

山区河道

应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天然形成的河道生态本底,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山区洪水威胁大,宜保持河道充足的行洪空间,加强对河道周边村、镇的保护。山区应合理控制城市建设,顺应山形水势,保护重要观山视廊与亲水通道,形成水景合一、山水互动的特色风貌。

《导则》根据河段所在区位、两侧滨河空间功能、河道资源特色将河道划分为历史风貌型河道、公共活力型河道、自然生态型河道和一般型河道四种类型。

01 对于历史风貌型河道

重点保护和恢复重要历史水系、文化遗产,延续和传承滨河环境建筑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传统,提升古都水系文化氛围,结合城市更新,合理布置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滨水文化带,为市民提供有历史和文化的滨水开敞空间。

城市河道景观设计方案(河道规划设计导则发布)(1)

历史风貌型河道——玉河

02 对于公共活力型河道

重点提升滨水空间的可达性、贯通性、游赏性,增强滨水空间的活力,塑造美好的风貌景观,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观赏、体验等多种需求,打造功能复合、开合有致、充满活力的滨水空间。

城市河道景观设计方案(河道规划设计导则发布)(2)

公共活力型河道——亮马河

03 对于自然生态型河道

结合北京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季节丰枯变化明显、河道水位涨落分明等特点,科学调配河道生态用水,修复河道水文功能,合理设置河道断面和滨河绿带,优化选配植物类型,打造与城市相互交融的生态健康河流廊道。

《导则》实施将进一步丰富河道规划设计手法,为增加亲水活动空间、激发滨水空间活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市民获得感提供技术支撑。(作者:高伟超)

本内容由市政处提供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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