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税务分解(劳务费做账涉税分析大全)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或多或少会遇到劳务费发票的事。
比如说:讲课费、咨询费、包工头工程款,挂靠司机运输费、外部人员销售佣金、提成等等。这些费用的列支一般都是以劳务费形式,凭借劳务费发票税前扣除。
现在,小好和各位财税小主异同来看看“劳务费”相关的财务、税务的那些事儿。
劳务费发票是什么发票?
劳务费发票是什么发票?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税收分类编码”。
税收分类编码的作用是: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
目前的税收分类编码有六大类,分别是: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收税项目。
具体的二级编码如下:
而其中,我们一般常见的劳务费发票,大多不在第二大项“劳务“中,更多的在第三大项”服务“中,比如:
1.咨询费 3040603000000000000 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2.培训费 3070201020000000000 非学历教育服务 生活服务
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3.代账费、销售佣金 3040802000000000000 经纪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
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4.建筑分包工程款
劳务费涉及哪些税?
税率是多少?
劳务费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各项附加、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劳务费涉及的增值税税率,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
由于个人劳务费有些是属于零星价低,因此在实务中应该关注起征点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各项附加
各项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文化教育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它们多是以应缴增值税为基数来计算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各项附加有不同的减免优惠政策:
三. 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劳务费收入,应缴纳或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个税改革草案,在2019年1月1日前仍延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1.以个人为单位计税,一月内多次收入的取得合并到一个月,连续性劳务按月申报。
2.费用扣除4000以下:
收入-800
4000以上:收入*(1-20%)。
3.税率:
说到个税这一块,就不得不提“好会计”了,无论您用什么样的格式制作的工资表都能智能导入到好会计中,按照个税扣除标准进行智能测算个税、生成凭证。
简化工资个税核算流程的同时,智能测算个税额度,合理节税。
四.小结
1、对个人的劳务费收入,涉及到增值税、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分为:非生产经营所得:按劳务报酬交个税;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税(核定税率方式)
2、对企业支付个人劳务费支出,需要注意这几个方面:
1)支付凭劳务费发票扣除。
2)需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全员全额申报。税务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核定扣除的1.5%,可在代扣代缴申报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3)如果支付的报酬属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无需代扣代缴个税。
什么情况下无需开劳务费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解析:
无需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均应当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小额零星业务:
未达到增值税政策对于按次纳税的个人规定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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