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编者按

为指导各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19到2022年的要求,司法部日前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提出16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动态调整。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司发通[2019]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部署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我部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为评价指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要不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司法部

2019年9月27日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司法部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1)

来源:司法部网站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