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母亲60岁生双胞胎妈妈有话说(67岁失独母亲怀上双胞胎)

自从国家“二胎”政策颁布实行,很多大龄女性加入了“孕妈妈”的行列,所以,四五十岁的高龄孕妇时并不足为奇但是近日一则《六旬失独母亲怀双胞胎医院建议放弃》的新闻却在网上迅速传播,主要原因是主人公张阿姨在67岁的高龄竟然怀上双胞胎,这基本是打破了我国妊娠女性年龄最高记录,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失独母亲60岁生双胞胎妈妈有话说?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失独母亲60岁生双胞胎妈妈有话说(67岁失独母亲怀上双胞胎)

失独母亲60岁生双胞胎妈妈有话说

自从国家“二胎”政策颁布实行,很多大龄女性加入了“孕妈妈”的行列,所以,四五十岁的高龄孕妇时并不足为奇。但是近日一则《六旬失独母亲怀双胞胎医院建议放弃》的新闻却在网上迅速传播,主要原因是主人公张阿姨在67岁的高龄竟然怀上双胞胎,这基本是打破了我国妊娠女性年龄最高记录。

据了解,现年67岁,家住北京的张阿姨是位失独母亲。四年前,她唯一的儿子因为车祸不幸去世,她悲痛欲绝。在几经考虑以后,她和丈夫决定收养一名孩子。但是待他们多方联系了几家儿童福利院后,却都因为条件不合适而被拒绝,所以,他们无奈被迫放弃了收养孩子的念头。

然而这些打击并没有冷却张阿姨想成为一名妈妈的念头,在经过多放打听咨询和查阅大量相关资料以后,张阿姨决定以“试管婴儿”的方式怀孕。为了使得自己的身体状况达标,张阿姨每天游泳1000米以提高自身的各项机能。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几经周折张阿姨联系到台湾试管婴儿的专家,随后她前往台湾接种试管婴儿并获得成功。

然而怀孕的过程对于张阿姨来说几近坎坷,她先是在首次产检时在北京宝岛妇产医院发现患有妊娠高血压,被列入高危产妇行列,随后宝岛医院将其转诊到北医三院。之后她又被北医三院建议终止妊娠,不过张阿姨对此给予了拒绝。

随后的经历,更是远超张阿姨的预期。

据了解,北京相关卫生部门出于对她身体健康的考虑,已经向北京市各大医院发出通知,并将她的病历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医院如有发现张阿姨前往就诊上报卫计委。这使得张阿姨不敢去医院产检,只能在家中修养,至今未在三甲医院建档。

“所遭遇的一切,让我觉得我好像是一名罪人,但是我就是想当一名妈妈啊,我有什么错?”张阿姨含泪对记者说道。

那么年近七旬被患有妊娠高血压的张阿姨,是否有权自行决定腹中的双胞胎的去留呢?

律师:生育权是项基本人权,即便是大龄女性也完全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怀孕

来自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的万欣律师对本网记者表示,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的性质属于民事权利。所以,生育权的行使,属于民事权利的行使。按照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民事行为是属于“法无禁止皆可为”,即只要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公民可以自由行使生育权。所以,我国妇女完全有权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而不受他人的干涉。

万欣表示,即便张阿姨是年近七旬的高危产妇,但是包括卫生部门在内的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要求医院不予接收该孕妇。恰恰相反,越是高危的孕妇,更加有权利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医生:生育权的自由行使,应是建立在理性斟酌和客观考虑的基础上

据了解,在我国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出生人口持续保持高位,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增高。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文要求,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措施。通过北京市卫计委的官方网站,记者了解到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死亡,2018年北京市对满孕6周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分级。其中,针对黄色、橙色、红色、紫色等不同风险的等级,制定了专门的管理预案。

北京市卫计委公布,本市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将严格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

根据该通知所规定的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标准,在67岁高龄怀上双胞胎,并且患有妊娠高血压的张阿姨应该被划入“红色”(高风险)孕产妇。

负责张阿姨首诊的北京宝岛妇产医院妇产科谢峰医生表示,张阿姨前往台湾接种试管婴儿前,并没有到该院进行孕前检查及评估,移植成功后,张阿姨首诊到宝岛妇产医院进行产检,孕早期其血压曾高达178/90mmHg 。

确诊后宝岛医院即刻依照程序将其转诊至北医三院。北医三院李诗兰医生提到,“我所接诊的这位高龄孕妇,情况是血压高,生产风险比较大,科室主任找到张女士谈及终止妊娠,但张表示不同意进行引产”。有业内专家表示,孕妇对于自己生育权如何行使的决定应是建立在理性客观的基础上。

专家提醒: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的产妇,在怀孕过程中极有可能会出现蛋白尿或水肿等症状,病情比较严重还可能出现头痛、视力模糊、腹痛等情况。如果她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的话,甚至可能会产生全身性痉挛、昏迷、心肾功能衰竭的症状,情况严重者可能危及孕妇和胎儿生命。

应保障生育权,是否终止妊娠该交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由于二胎政策的出现,大量高龄孕妇出现。而对于这部分群体,通过相关数据数据调查发现,整体拥有的文化水平较高。

万欣认为,这部分群体在大龄却决定怀孕,必然是在经过深思熟虑的基础上,所以,任何人都无权对他人的身体作出决定。这也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理基础。

万欣表示,我国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这部分群体给予倾向性关爱、支持和保护,应当建立健全更全面的对高龄孕产妇提供医疗保健的条件,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要给予生育补贴、减税、公租房等系列政策,要为二胎子女入托、入学创造更为优惠、便利的条件。

而对于高龄怀孕的张阿姨来说,其生育确实存在极大的风险,但万欣认为,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尊重保障她的生育权,即是否继续怀孕还是终止妊娠的决定应交由她自行决定。

“一旦张阿姨决定继续妊娠,对其建档生育的医院产科以及内科专家就需要对其密切进行关注,一旦发现她情况危险,医院需要将风险完全告知,待当事人与家人对风险进行确认与进一步的考量后,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医院产科再采取后续针对措施”万欣如是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见习记者 买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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