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行测100题时间分配(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新西南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数字推理八大解题方法,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都可能会用到哦。
一、逐差法【核心知识】逐差法是指对原数列相邻两项逐级做差,进而推出数列规律的方法。对于数列特征明显单调,倍数关系不明显的数列,应当优先采用逐差法。其中,数列的单调性的主要表现为数列完全单调和绝对值单调两种形式。逐差法是解答数字推理题目最常用的方法,一般在没有明确思路的情况下均可以尝试逐差法。对近几年的公务员考试试题进行分析发现,仅通过一次做差得到基础数列的题目少之又少,通常需要对多次做差后得到的数列经过一步或两步的变换才能得出最后的规
1、数列完全单调
【核心知识】
当数列的后项不小于(或不大于)数列的前项时,就是通常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单调,此
时称数列单调递增(或递减)。
【真题精析】
例 1.2,5,8,11,14,( )
A.15 B.16 C.17 D.18
[答案]C
差值数列是常数列。因此,选 C。
2、绝对值单调
【核心知识】数列中的元素增减交替出现,此时比较相邻两项做差后的绝对值,如果该绝对值单调,则优先将得到的差值数列做
【真题精析】例 1、(2006·国考 A 类)102,96,108,84,132,( )
A.36 B.64 C.70 D.72
[答案]A
[解析]数列特征明显不单调,但相邻两项差值的绝对值呈递增趋势,尝试采用逐差法。
差值数列是公比为-2 的等比数列。,因此,选 A
二、逐商法
【核心知识】
逐商法是指原数列相邻两项逐级做商,进而推出数列规律的方法。对于单调性明显,倍
数关系明显或者增幅较大的数列,应当优先采用逐商法。其中,单调性明显,即可以表现为
通常意义上所指的单调性,也可以表现为正负交替出现,但是绝对值具有单调性。
使用逐商法之后,需要重点注意做商后得到的商值数列和余数数列的规律。根据其表
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四种情况:商同、余同,商同、余不同,商不同、余同和商不同、
余不同
1、商同、余同
【核心知识】商同、余同是指对原数列做商后得到的商值数列和余数数列均为常数列。当余数数列为0 的时,原数列即为典型的等比数.
【真题精析】例 1.(2009·江西)160,80,40,20,( )A. B.1 C.10 D.5[答案]C
[解析]数列特征明显单调且倍数关系明显,优先采用逐商法。
商值数列是常数列。如图所示,因此,选C
2、商同、余不同
【核心知识】
商同、余不同是指对原数列做商后得到的商值数列为常数列,余数数列则呈现出一定的
规律。其中,余数数列可以是常见的基础数列,也可以是基础数列的变形。
3、商不同、余同
【核心知识】
商不同、余同是指对原数列做商后得到的余数数列为常数列,商值数列则呈现出一定
的规律。其中商值数列可以是常见的基础数列,也可以是基础数列的变形。
4、商不同,余不同
【核心知识】
商不同,余不同是指原数列做商后得到的商数列和余数均不是常数列,各自呈现出某种规律,其中,商值数列和余数数列即可以是常见的基础数列,也可以是基础数列的变形。
【真题精析】例 1. 8,8,12,24,60,( )
A.90 B.120 C.180 D.240
[答案]C
[解析]逐商法,做商后商值数列是公差为 0.5 的等差数列。
三、加和法
【核心知识】
加和法是指对原数列进行求和,从而得到数列规律的方法。对于
(1)单调关系不明显;
(2)倍数关系不明显;
(3)数字差别幅度不大的数列;
应该优先使用加和法。对于符合加和法使用原则的数列,优先对其进行两项求和,两
项求和后无明显规律时,再对其进行三项求和以及全项求和
1、两项求和
【核心知识】两项求和,是指对原数列相邻两项进行逐次求和,从而得到数列的规律。其中,得到的和值数列既可以是基础数列,也可以是与原数列相关的数列。
2、三项求和
【核心知识】三项求和,是指对原数列相邻三项进行逐次求和,从而得到数列的规律。
3、全项求和
【核心知识】全项求和,是指依次对原数列每一项之前的所有项进行求和,从而得到数列的规律。
四、累积法
【核心知识】
累积法是指求取原数列各项的乘积,进而得到数列规律的方法。对于
(1)单调关系明显;
(2)倍数关系明显;
(3)有乘积倾向的数列;
应该优先采用累积法。对于符合累积法使用原则的数列,优先对其进行两项求积,两项求积后元明显规律时,再对其进行三项求积以及全项求积。
1、两项求积
【核心知识】
两项求积,是指逐次求取原数列相邻两项的乘积,从而得到数列的规律。乘积后得到的
数列既可以是基础数列,也可以是与原数列相关的数列。
2、三项求积
【核心知识】
三项求积,是指逐次求取原数列相邻三项的乘积,从而得到数列的规律。
即从第四项起,每一项都是前面三项的乘积。因此,选C。
3、全项求积
【核心知识】全项求积,是指依次求取原数列每一项之前的所有项的乘积,从而得到数列的规律。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