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基本保费(关于机动车辆损失险)
#奇妙知识季#自从做保险理赔来,身边有很多朋友或者有头条私信询问“自己车辆被撞了,但肇事者不愿意赔钱,碰到这种老赖有没有什么办法”,现在我就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做个分享。
1、“代位求偿”的法律支持: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也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协助被保险人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代位求偿的索赔方式,即向投保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保险公司)先行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代位保险公司。
2、"代位求偿"的适用条件:(一)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三)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要求按照代位求偿索赔方式先行赔付车辆损失。
3、“代位求偿”的需要资料:一、责任对方为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询问记录三者车的车牌号、驾驶员、驾驶员联系方式、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公司等关键信息。二、责任对方为非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记录责任对方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
写了这么多,其实也比较简单,简单说明一下,双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对方不愿意赔偿,你就要向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需要本车辆购买了车损险,并且属于保险责任,你需要提供的资料为事故认定书,对方车辆的基本信息,自己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最后说明一下,“代位求偿”是要算一次出险的,明年的保险费会上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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