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中心建设的最新规划(三亚中心城区规划出炉)

关于三亚市中心建设的最新规划(三亚中心城区规划出炉)(1)

8月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说,《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的服务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详情↓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批后公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加快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衔接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管控要求,实现规划成果数据纳入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组织开展了《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以下简称本次规划)的工作。目前,该控规已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府函〔2019〕57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简介

一、规划编制历程

本次规划在详细盘整区域建设现状和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围绕全省“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和三亚市中心城区的保护与建设发展,研究加快推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主要战略举措,以“五位一体”全面布局为引领,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的服务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

项目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外专家、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三亚市人民政府及三亚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媒体和网络等进行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19年3月24日,提交专家评审,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19年3月28日,在三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原则通过。

——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5月23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8日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详见三府函〔2019〕571号)。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三亚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大三亚湾、东至高新技术产业园、西至塔岭的三亚市中心城区,《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重点修编、新编的片区/单元包括凤凰海岸片区、海罗片区、南丁南片区、东岸单元、月川村单元、西瓜芒果单元、体育公园单元、冲会单元、红塘湾会展单元、金鸡岭单元等;并对四十三个控规片区/单元中数据和内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合。

【备注:抱坡片区(行政、文化中心单元)、妙林片区、鹿回头片区、大东海片区、临春片区、棕榈滩北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片区、肖旗港片区单独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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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定位

三亚市中心城区是全市向东联动海棠湾、向西联动崖州湾发展的核心枢纽,将以国际化现代服务业为引领,提高大三亚中心城区综合服务水平,提高区域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建设成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全球自贸服务中心、航空邮轮游艇枢纽和区域城市服务中心。

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推进旅游消费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的国际化滨海旅游消费中心。

全球自贸服务中心。围绕全省“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国际金融市场主体参与程度,逐步建设国际金融集聚区,成为我国重要的对外开放门户。

航空邮轮游艇枢纽。依托邮轮母港、游艇港延伸发展完备的旅游服务产业链,丰富完善邮轮游艇配套服务。建设空港、母港双港驱动的海上丝绸之路门户,形成体系完善的外向型枢纽经济格局。

区域城市服务中心。融入生活圈理念,建设公共服务卓越的幸福三亚。逐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及社会福利等各类设施的服务水平,建设支撑自贸区自贸港的世界城市标准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用地布局

(一)功能布局结构

全市一盘棋整合战略资源,统筹考虑中心城区陆海统筹、产城融合、新旧联动的发展策略,构建“一核、一轴、一带、山水廊、多组团”的功能布局结构。

“一核”指自由贸易与城市综合服务核心。规划由迎宾路两侧的凤凰海岸邮轮游艇与文化艺术、月川特色商业、东岸海罗总部经济与国际服务、抱坡新城文化体育与行政办公等承载自由贸易与城市综合服务的核心功能节点组成。

“一轴”指迎宾路国际商务办公轴。规划沿迎宾路,集中布局总部商务办公功能,形成串联总部商务核心功能的国际商务办公集聚轴。

“一带”指大三亚湾滨海发展带,规划近期打造凤凰岛邮轮母港、凤凰海岸、红塘湾国际会展、肖旗港,远期建设活力中心等多个滨海特色功能和形象展示区。

“山水廊”指“山-海-河-城”绿廊,规划尊重中心城区蓝绿生态本底,打通关键山水廊道,整合形成类型丰富,布点均衡的城市绿地公园系统和山水廊道,提升中心城区空间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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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组团”指凤凰海岸、月川、东岸、海罗、西瓜芒果、抱坡新城、南丁南、红塘湾国际会展、冲会、妙林、金鸡岭等多个特色功能组团,承载自贸区自贸港服务的重要功能。

(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

在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开发边界范围内包括:城市建设用地100.11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4.21平方公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6.10平方公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0.27平方公里,区域交通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53平方公里,特殊用地5.74平方公里,远期发展备用地4.12平方公里,风景区可建设用地0.69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38.6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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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中各类用地构成及总量如下: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78.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78%;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087.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0.85%;

3.居住用地面积209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0.94%;

4.物流仓储用地面积47.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47%;

5.工业用地面积110.89公顷,主要为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1%;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185.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1.83%;

7.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6.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96%;

8.绿地与广场用地2108.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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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融入生活圈理念,构建人民幸福的卓越服务体系。对标支撑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国际化公共服务标准,重点从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等方面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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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按照市级、居住区级和社区级进行分级配置。

1.市级文化设施:主要集中于抱坡新城、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等地。规划在抱坡新城建设三亚市文化中心,红塘湾片区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凤凰海岸片区建设文化艺术地标、大众秀场。

2.居住区级文化设施:结合棚户区改造,保证鹿回头、大东海、河西、河东、月川、荔枝沟、抱坡、金鸡岭、凤凰、海坡东、海坡西、红塘湾、吉阳、红沙居住片区至少一处居住区级文化设施。

3.社区级文化设施:结合住宅区或公共建筑配置社区级综合文化设施。

(二)教育设施用地

规划新增19所小学、5所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国际学校;规划扩建3所小学、1所中学;规划撤并或迁建9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新增98所幼儿园。

(三)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设施按市级医院、片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配置。

1.市级医院:规划扩建海南农垦三亚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四二五医院;规划新增精神病医院(南部精神卫生中心)、三亚市传染病医院、三亚市抱坡规划医院、三亚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海罗国际医院、三亚学院医院、大兵河综合医院;规划搬迁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亚市妇幼保健院至吉阳区。

2.片区级医院:规划新建三亚市海坡中医院(兼海坡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天涯布甫村卫生室(扩建规划为天涯红塘二级医院)、天涯区马岭卫生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新增抱坡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坡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槟榔河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金鸡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枝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沟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临春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抱坡新城片区棚改配套医疗用地、抱坡新城片区棚改配套医疗用地、红塘湾片区棚改配套医疗用地;规划新增红郊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站、榆红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站、育春路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站等65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体育用地

体育设施按照市级、居住区级和社区级进行分级配置。

1.市级体育设施:规划在抱坡新城建设三亚市体育中心。保留三亚技工学校内的体育场馆并鼓励为城市提供服务。

2.居住区级体育设施: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结合园林绿化用地和滨水公园绿地建设规模适宜的居住区级全民健身公园。

3.基层社区级体育活动中心:结合住宅区绿地或社区文化活动设施,设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

(五)社会福利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按照市级、居住区级和社区级进行分级配置。

1.市级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新建三亚市儿童福利院、抱坡新城规划养老院和西部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保留三亚市社会福利院、荔枝沟求助站(田独镇敬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

2.居住区级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于天涯区建设一处社会福利院、东岸建设一处敬老院。

3.基层社区级养老设施:可不独立占地,新建地区应随社区建设一并实现,已建地区可采取租用、置换等方式实现。

六、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一)建筑高度控制

加强对中心城区整体空间形态的控制与引导,综合考虑山体高度、山前高度敏感区、机场净空控制区、眺望点、标志点以及视线廊道等因素,原则确定五级高度控制区,对新建设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对现状已建设建筑高度适度优化。

1.一级控制区:建筑高度原则上宜≤24米,主要位于生态廊道周边、滨水山前景观敏感及绕城高速附近的郊野田园地带,应以低层、多层建筑为主的区域。

2.二级控制区:建筑高度原则上宜≤60米,主要位于三亚湾滨海地带和内河水系沿岸的非景观敏感区域,城区内大部分区域宜属于此控制区。

3.三级控制区:建筑高度原则上宜≤80米,主要位于河西片区、迎宾路片区、金鸡岭街沿线等需要标识性建筑的区域,该区域需注重建筑排列的秩序感和对整体天际轮廓线的影响。

4.四级控制区:建筑高度原则上宜≤100米,主要位于迎宾路周边,并远离山水敏感区域的片区。

5.超过100米的建筑:沿迎宾路分布,集中于东岸及月川沿路区域,应为具有地标性质的标志性公共建筑,但必须经过严格的个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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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发强度控制

加强对中心城区建设强度的控制与引导,综合考虑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及山体水边等因素,原则确定五级强度控制区,对新建设的街区强度进行控制,对现状已建设区域适度优化。

1.一级控制区:建设强度原则上宜≤1.0,主要位于生态廊道周边、滨水山前景观敏感及绕城高速附近的郊野田园地带,应以低强度开发为主的区域。

2.二级控制区:建设强度原则上宜≤2.0,主要分布于鹿回头片区、海坡片区、红塘湾片区等旅游度假功能为主的地区,以及原吉阳镇区、榆林、红沙等山涧组团。

3.三级控制区:建设强度原则上宜≤2.5,主要分布于河西片区、河东片区、月川--荔枝沟--抱坡岭片区大部、吉阳组团等承载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片区。

4.四级控制区:建设强度原则上宜≤3.0,主要分布于凤凰海岸临迎宾路、月川、东岸和海罗的国际人才公寓片区。

5.建设强度大于3.0的片区:多为近年已建成片区、规划安置居住片区、沿迎宾路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的部分片区和部分地标高层建筑地块,承载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商务办公等功能。高强度开发地块需注重环境的营造和整体风貌的协调,必要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论证。

七、道路交通系统

统筹区域重大交通设施,加强机场、高铁、邮轮、高速公路之间交通联系,打造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系统。构建以航空为龙头、高铁与公路为主体、海上航运为重要组成的开放性、多元化和一体化对外交通联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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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心城区内部绿色、集约、舒适的城市交通系统,引导出行方式向绿色交通转变,倡导绿色出行。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高峰小时中心城区的机动车平均行程车速不低于30公里/小时。逐步实现居民及游客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0%以上,大中运量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占公共交通总出行比例不低于50%。发展三亚湾的海上巴士和内河的水上公交;建设陆海一体的区域旅游交通换乘枢纽,城市候机楼等旅游交通到访与转换体系。逐步实现道路慢行交通路权(除外围过境交通性通道外)全覆盖。

规划构建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路三级道路体系。中心城区路网总规模达775.01公里,路网密度为9.72公里/平方公里。其中主干路道路长度237.31,路网密度为2.98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道路长度193.47,路网密度为2.43公里/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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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三亚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160平方公里将如何规划建设?详情戳规划公示→

来源: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编:陈惜

编辑:廖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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