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

今天,在头条上看到一则短文,父亲讲女儿到了出嫁年龄,他一边同情达理的谈普世的养育子女之苦和不舍(人之常情,谁都一样),一边悲春伤秋的以“女拳”为基调为女儿和自己“诉”委屈。既然如此,不是还没出嫁嘛,终生不嫁陪父母就OK了,何必前矛后盾,把自己搞的那么拧巴。不过联系上下文,豁然开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女儿是我的至亲,想娶走……得加钱”。搞的我都不知道是该同情他,还是鄙视他。

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1)

父女情深

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2)

行情上涨,得加钱

生儿育女的苦每个家庭、每一代人都一样,与性别无关,毕竟孩子不是野草,刮刮风、淋淋雨、晒晒太阳就能长大。什么女孩长大去了别人家,纯属乱扯,那是什么年代的老黄历了(改革开放前“嫁出去”差不多是标准模式,要不然哪来的重男轻女老思想,毕竟生产力决定了很多关系;随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经济水平的提高,社会功能的完善,经过四十余年的演变,子女结婚直接就自立门户早就成了正常模式)。

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3)

幸福的小家庭

结婚的目的说好听点是为了丰富完整的人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说难听点,父母只能养子女的小、养不了子女的老,走出家门实现1 1>2,既是自己后半生的寄托与希望,也是对即将履行赡养父母义务(伦理)进行必要的物质准备。这是人类繁衍至今的基本遵循,至今还没有更好的模式(既瞻前又顾后),与国家、种族、民族、宗教信仰关系不大,只与个人的综合素质、拥有的财富、生存时代、社会背景等有关。正真疼爱自己的子女,那就端正三观,保护好身体,多赚钱,多积累社会资源,能帮忙的时候帮忙,帮不上忙也没关系但别扯人家后腿,当然到了一定年纪,就不叫扯后腿了,那时叫接受赡养。

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4)

瞻前顾后,照片中老人既是公婆也是岳父岳母

作为一个中年男人,该接受的社会毒打基本都经历过,小学放羊割草牵牛喂猪及力所能及的农活,中学重体力农活就全上手了,高中蹬28大杠驮着200多斤的框走街串巷卖过西瓜、给人盖房当过小工、砖厂搬过砖推过土,大学当过家教、端过盘子刷过碗、发过传单搬过家、搭过台子搞过卫生;进入社会或许更累,只不过换了方式不再靠出卖体力了而已,反正一点前没睡过觉;高中时一两个月见父母一面,大学时每年两个假期见见父母,工作后一年一次都保证不了,每年都是老婆(她还经常调侃我这个儿子除了给父母钱什么都指望不上)主动带着孩子去看望我父母。

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5)

男人的苦可能只有他自己、爱他的妻子和疼他的父母才懂

都是过了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了,朴实的人生价值观应该健全了,对亲人谈感情无可厚非,但嘴上悲春伤秋的谈感情,心里却充斥着生意,实在不可取,把那一套社会上求生存的技巧应用到家庭中,特别是女儿身上,到底是爱女儿呢,还是想买个好价钱。

女儿上辈子是情人(女儿是我的至亲)(6)

夕阳西下,总得留点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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