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合同法讲座(实体法民法和程序法民诉之间的关系)

民法合同法讲座(实体法民法和程序法民诉之间的关系)(1)

实体法民法和程序法民诉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厚大法考民诉法主讲老师郭翔老师告诉你

答:先学民法,然后才能学民诉法。

这个话在以前同学们感觉不是很深刻,但是我认为到了2018年尤其是强调案例考查的时候,这个东西同学们要注意了,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买个电灯回家看书,啪的一声灯就爆了。然后半个脸就被炸没了,怎么告?

民法的角度就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这个问题它跟民诉的关系就在于怎么确定被告,合同一个被告,侵权两个被告,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管辖不一样,侵权管辖也不一样,怎么确定证明责任也是不一样的。

我举个更简单的例子就是每年都搞管辖,同学们每年都选不对,因为所有管辖法院的确定都是根据实体法律关系来的,考管辖的题其实是考了两个题。第一,原告的请求权是什么,第二才是基于这种请求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你直接去套用民诉法的管辖你怎么做得对呀,你连民法的请求权都没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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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合同法讲座(实体法民法和程序法民诉之间的关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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