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儿童票标准或以年龄划分(铁路儿童票标准修改应更好保护儿童权益)

梁发芾国家铁路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指出,“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铁路儿童票标准或以年龄划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铁路儿童票标准或以年龄划分(铁路儿童票标准修改应更好保护儿童权益)

铁路儿童票标准或以年龄划分

梁发芾

国家铁路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指出,“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对比目前仍在使用的1997年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九条:“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米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可见,此次修改,对实名制购票条件下的儿童优惠票实行年龄标准,而未实行实名制的仍然保留身高标准。

此处修改,体现了与时俱进原则,更加科学、合理,受到舆论支持。实际上,实名制条件下,采取年龄标准比采取身高标准,也更加便利,更能节省成本。从这个角度来说,铁路客运部门更应有积极性尽快完成规则的修订。

为什么要给予儿童票以优惠?应该有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这是出于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儿童没有收入来源,儿童旅客的票价须由父母或其他人承担。给儿童免票或优惠就是保护儿童权益。第二,从铁路运输实际情况来说,儿童,尤其婴幼儿因为个头小,重量轻,占据空间小,给铁路带来的运输压力和成本本来也比成年人要小,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也应该给儿童予以免票或优惠票。

那么,以前为什么不是以年龄,而是以身高作为儿童票的标准呢?最简单的理由是,这样操作方便,节省成本。我国铁路客运在长时期内,没有实行实名制。没有实名制的情况下,旅客身份信息是隐蔽的,铁路部门无法准确判断旅客年龄。判断一个旅客是不是儿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身高。这里当然有例外,有些孩子可能拥有与正常情况不相匹配的高个头,也有成年人因疾病长不高,看起来仍然像个未成年人。但这些都不具有普遍性,属于少见的例外。大体来说,根据身高判断是否为儿童,不会出现大错。儿童上火车检票时通过身高查验,就可以了,无需再调查其实际年龄。

将身高作为测量是否成年的指标或替代办法,历史上,秦国曾法定实行。秦国法律规定国民15岁算是成年,要承担兵役和徭役的义务。但秦国实际上是按身高来判断是否成年的,因为古代人没有出生证明等材料证明其具体年龄,再加上连年征战,社会动荡,人口流动频繁,秦国大力招揽外来人口以充实国力,所以国民的实际年龄很难确定。这种情况下,身高也成了一个客观且易于掌握的标准。因此,秦国以六尺作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秦国的一尺约为23.1厘米,6尺也就是约为现在的1.4米。身材达到这个高度,就必须为国家服役打仗了。另外,秦国还规定,未成年人犯法可以不用坐牢,身高没有达到6尺也不用坐牢。以身高作为年龄的替代指标来确定某些权利义务,虽然不是非常科学,但也不失为一种简单可行,容易操作的办法。虽有出入,但八九不离十。

以身高决定儿童票的办法,与历史上秦国以身高判断是否成年的道理是一样的。在没有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这种简单化的办法是简便易行,节省成本的最好办法。不过,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展开和铁路客运实名制的实行,对于售票方面来说,旅客的信息完全透明,以年龄作为儿童优惠票的标准,反而比以身高作为标准更为方便高效。一个孩子要买儿童票,只要看其身份信息,就可以了,完全不必再花人力物力测量身高了。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与方便相伴的是,根据年龄给儿童优惠也更为科学了。以前以身高决定优惠的做法,虽然大致不会有很大差错,但确实有一些例外。有些儿童发育快,在年龄不大时身高已经和成年人没有区别。这样,他们就被排除在他们本来应该享受的福利之外,确实有失公平。前不久,安徽一11岁少年购儿童票上高铁后,因身高超过1.5米被要求补差价购买成人票。其父认为关于身高的规定不合理,因为购票信息中清楚显示孩子的年龄,应该享受相应的福利。其父遂将铁路方面起诉至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票款、赔礼道歉等。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如果以身高作为标准的规则不修改,这种诉求就难以得到支持。

年龄标准下的儿童票价更精准地保障了儿童福利。但是,《征求意见稿》还是有些缺憾,铁路方面为什么以14岁作为儿童票价年龄的上限,没有看到相关解释,有些费解。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按照目前的规定,《儿童权利公约》中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为儿童,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也规定0-18岁为未成年人。如果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那么,按年龄实行的儿童票优惠政策,就应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免票或优惠票价,而不是将年龄上限限制在14周岁。希望铁路方面对此予以认真考虑,或者有个合理的解释。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