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典故的战争成语故事(国学成语故事12历史的悲怆)
国学成语,浓缩历史精华;曲径通幽,遇见不一样的“中国”。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上回说到州吁弑兄自立,又好动刀兵,逐渐被国人厌弃,于是向“老铁”石厚请教办法。石厚便向父亲石碏讨要主意。
石碏说:“州吁的君位来得不正,所以国人不服,但是如果受到周天子的任命,就没问题了,你们应该去朝觐周王。眼下,陈国的国君正受到周王的宠信,卫国和陈国又关系友好,你们可以去陈国想想办法”。石厚大喜,跟着州吁一溜烟跑到了陈国。
石厚离开后,石碏立刻修书一封,派亲信快马加鞭,先期来到陈国请求支援。信中说:“我们卫国弱小,我石碏又年纪大了,不能亲手除掉州吁和石厚这两个弑君叛乱的贼子,就请你们帮忙吧”。于是,等州吁和石厚一到陈国,立即被陈桓公下令拘捕,并分开羁押,随即送信让卫国酌情处置。当年九月,在石碏的主持下,卫国派大臣右宰丑去濮邑杀了州吁,石碏派家臣獳羊肩到陈国杀了石厚。
行文至此,《左传》以君子的名义评论说:“石碏,是一个纯正的臣子啊,他厌恶州吁,连儿子石厚也一起杀了,大义灭亲,大概说的就是这种事吧”。
根据《左传》记载,我们不能看出,杀州吁是石碏的计策。那么为什么《春秋》写的是 “卫人杀州吁于濮”?个中缘由,《公羊传》解释说,这是讨贼之辞。《谷梁传》又进一步说,这种说辞意在表明州吁该杀。综合“春秋三传”的说法,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卫人杀州吁”,意在向世人说明处死州吁是卫国人发自内心的维护正义之举,也就是后人所说的“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左传》等书已经显露出较为鲜明的“忠君”思想。
还有,关于杀石厚这一桥段,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在其名著《东周列国志》里有精彩演绎,但是笔者觉得里面的石碏显得太过斩钉截铁、大义凛然。笔者以为,真实的场景绝非如此,毕竟石厚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当初石厚和州吁打成一片,石碏尚不忍挞伐,如今又何忍轻易取其性命。所以笔者以京戏的形式,构想了下面的片段,票友们如有兴趣,可以试着谱曲演唱一下:
持宝剑不由得泪湿衣襟,
石碏我因何罪误了前尘,
实指望石厚儿安邦兴国,
谁料想附凶逆奸巧为人,
助州吁杀国君罪恶滔天,
我只有杀逆子以谢国人。
家人獳羊肩(白):“老爷,老爷,使不得啊。老奴看着少爷从小长大。虽然他犯下了不赦之罪,可他是咱石家的一根苗啊。”
众同僚大臣(白):“老大人哪,人死不能复生。石厚有罪,让他戴罪立功也就是了,岂可轻易言杀,追悔莫及啊”。
石碏(唱):
小老儿岂不知虎不食子,
怎奈何石厚儿罪不容诛,
咱卫国本弱小强敌环伺,
人心乱伤国本危在旦夕,
这一次如若是法外容情,
从今后恐怕是祸乱纷起,
獳羊肩持宝剑速速前行,
斩逆贼正国法以儆效尤。
写到这里,笔者久久不能释怀。古人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俗话又云,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石碏从一开始就禁止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奈何石厚根本不听,最终犯下不赦之罪。一个本可以留名青史的世家子弟,年纪轻轻就枉送了性命,并留下千古骂名。
文章最后,附上《孟子•离娄下》中关于何为子女不孝的论述,我想时至今日,仍不乏教育意义。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国学经典欣赏: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蜡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 《左传•隐公四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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