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岸溢洪道包括哪几种(溢洪道和河道所属土地性质辨析)
一、溢洪道与河道的区别1、溢洪道,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河岸溢洪道包括哪几种?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河岸溢洪道包括哪几种
一、溢洪道与河道的区别
1、溢洪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年版)第26条(二)项:“水库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至三百米为保护范围”的规定,溢洪道属于水利工程。
2、河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2016年版)第2条的规定,河道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叉、行洪区、蓄滞洪区、感潮区、入海河口等。
二、溢洪道和河道所属的土地性质不同
1、溢洪道有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之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12条规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11条规定:“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三、意见
1、溢洪道所属的土地性质:凡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河道所属的土地性质:除土改时己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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