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丢失谁赔偿(邮寄物品一旦丢失)
文/丁雪辉 作者系律师
近日,一则“快递公司寄丢11000元手机只赔偿1000元”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据广东深圳的夏女士称,自己花费11000元买了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 Pro Max手机,从深圳寄给江苏的家人。但家人迟迟未收到货,夏女士向顺丰询问时被告知快件丢了,只能走理赔,根据保价赔偿1000元。
图源:东方今报“赤兔视频”
寄丢11000元手机只赔偿1000元?这其实是个伪命题。按照《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丢失保价物品,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也就是说,保价物品损失多少,快递公司就应该赔偿多少。保值11000元的手机如果丢失,快递公司就必须依法赔偿11000元,而绝不是1000元。
现在之所以出现“寄丢11000元手机只赔偿1000元”的情况,在于当事人邮寄手机时,在保单上填写的保价为1000元。试想,如果邮寄人自己都认可邮寄物品的价值为1000元,又怎么能赔偿到11000元呢?邮寄人填写的保价太低,才是此事的关键。当然,从理论上说,无论顾客邮寄的物品是否保价,保价高低,快递公司都不应该弄丢物品。但实际上,快递公司邮寄的物品千千万万,任何一家快递公司都不敢打包票说“从不丢件”。
邮寄物品一旦丢失,以什么价格赔偿才合情合理?邮寄人认可的保价金额无疑是最优选项。这极大程度上避免了邮寄人与快递公司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的情况。《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法》《民法典》等法律实际也都认可这一赔偿标准,均作出了邮寄物品如果有保值,按保值价格赔偿。如果无保值,原则上最多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等规定。
鉴于很多人都习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物品,“寄丢11000元手机只赔偿1000元”的发生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它提示我们,虽然这部价值11000元的手机很可能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了。但如果对簿公堂,很难证明邮寄的手机与购买的手机是同一部手机,也很难获得法律支持。所以,我们在填写保值金额时一定要慎重。
很多人出于省钱的考虑,不填写保值或者保值较低。这看似省了钱,但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按照物流保价费收费标准,价值1元到500元的物品保价费为1元,501元到1000元内收取保价费2元,1001元以上按照千分之五收取保价费。以11000元的手机为例,全额保价也只不过多花费50元,却能避免很多后续的麻烦,何乐而不为呢?
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快递公司而言,声誉损失也非常大。目前,公司方愿意赔偿2500元了结此事,但还是难以和夏女士达成一致。所以,快递公司在提供邮寄服务时,进一步向邮寄人作出说明,强调保价的重要性,提示物品丢失后的赔偿标准,亦很重要。
最新消息显示,夏女士丢失的这部手机竟然已经被激活了,这无疑为此事提供了另一条解决方案。按照《刑法》对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超过3000元的物品可以刑事立案。一直怀疑快递公司监守自盗的夏女士,不妨报警解决,请警方立案查一查是否有“内鬼”。这对于邮寄人和快递公司而言,倒都不失为一种找回清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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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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