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原文加译文朗读(礼记原文译文十九)
《礼记》又名《小戴礼记》、《小戴记》,成书于汉代,为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共二十卷四十九篇。
书中内容主要写先秦的礼制,体现了先秦儒家的哲学思想、教育思想、政治思想、美学思想,是研究先秦社会的重要资料 ,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 。
问丧
【原文】
亲始死,鸡斯①徒跣,扱(chā)②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
【注释】
①鸡斯:当为“笄缅”。笄是固定发髻的,缅是包裹发髻的帛。到了第三天,笄缅也要去掉,改成用麻绳束发。
②扱(chā):插,掖。
【翻译】
父母亲刚刚断气,孝子要脱下吉冠,露出发笄和裹髻的帛,光着脚,把深衣前襟的下摆掖在腰带上,双手交替捶着胸口痛哭,那种悲伤万分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内如焚,一点水也喝不进,一口饭也吃不进,一连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邻居只好熬点糜粥让他喝让他吃。因为内心无限悲哀,所以面色憔悴,形容枯槁;因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讲究穿什么更好看。
【原文】
三日而敛,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①,哭踊无数。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妇人不宜袒胸膛,故发胸击心爵踊②,殷殷田田③,如坏④墙然,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⑤踊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注释】
①举柩:谓启殡及葬时。
②爵踊:像麻雀那样地双足跳跃。爵,通“雀”。
③殷殷田田:象声词。像妇人捶胸、跺脚之声。
④坏:当作“培”。
⑤辟:当作“擗”,捶胸的意思。
【翻译】
士在死后三天举行大殓。死人放在床上叫作尸,装进棺材叫作棺椁。每一次迁动尸体,每一次抬起灵柩,孝子都要尽情地痛哭跺脚。那种万分悲伤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烦闷到了即将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以此来安定情绪,使烦闷之气得到发泄。妇人不适合袒露左臂,所以敞开外衣前襟,双手捶胸,两脚跺地,乒乒乓乓,发出的声音就像筑墙一般,这都是悲哀万分、痛不欲生的表现啊!所以《孝经》上说:“捶胸跺脚,痛哭流涕,用悲伤的心情送别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灵魂迎接回来加以安顿。
【原文】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绝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庙,以鬼飨之,徼幸复反也。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时,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
【翻译】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时候,眼睛瞻望着前方,显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赶死去的亲人而又追赶不上的样子。葬毕哭着返回的时候,孝子的神情彷徨,就好像有什么心事没有了结似的。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儿思慕父母那样哭泣不止;在葬毕返回的路上,又像是担心亲人的神灵不能跟着一道回来而迟疑不前。满腹心事而未曾了结,回到家里,推门一看,却怎么也见不到亲人的影子;上堂看,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进到亲人的住室再看,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这样看来,亲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见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脚,要把心中的悲哀尽情发泄,只有这样才觉得心中好受点。内心无限的惆怅,无限的悲伤,无限的恍惚,无限的感叹,除了伤心和悲哀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在宗庙中致祭,把亲人当作神灵来祭飨,也不过是希望亲人的灵魂能够幸而回来罢了。孝子把亲人在墓穴中埋好以后从墓地返回家中,不敢进入自己的寝室居住,而是住在简陋的倚庐里,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块当枕头,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身埋土中。所以想起来就哭,没有定时,服丧三年,忧心劳思,日夜思慕,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愿的志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实流露。
【原文】
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绝,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翻译】
有人问道:“人死后三天才入殓,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孝子在父母刚刚去世时,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尸体上痛哭,就好像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们怎么可以不顾及孝子的这点心思而强行马上入殓呢?所以说,三天以后才入殓,是为了等待死者的复生。三天以后还不复生,那就说明没有复生的希望了,孝子期盼父母复生的信念也逐渐动摇了;而且在这三天之内,有关治丧花费的筹划,入殓衣物的准备,也都可以就绪了;远道的亲戚,也可以来到了。所以圣人就根据这种情况做出决断,把死后三天才入殓作为礼仪制定了下来。
【原文】
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①以代之也。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②,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唯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sǎng)③触地无容④,哀之至也。”
【注释】
①免:一种丧冠。
②锢疾:即痼疾。不易医治的病。
③稽颡(sǎng):叩头。丧主拜宾之礼。
④无容:不文饰仪容。
【翻译】
有人问道:“在戴着冠的时候不能袒露左臂,这是什么道理呢?”回答是:冠是至为尊贵的东西,当一个人赤膀露肉时是不能戴冠的,否则就是对冠的亵渎,所以特地制作了冠来代替冠。这样一来,秃子就不用戴面,驼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时就不用跺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内心就不悲哀,而是因为他们身患痼疾,没法子完成这些礼节。所以说,葬礼只是以悲哀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叩头触地,不注意仪容。这都是极度悲哀的表现。
【原文】
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或问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①。故为父苴杖,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
【注释】
①一也:作用一样。即都是用来扶病的。
【翻译】
有人问道:“童子为什么也要戴丧巾呢?”回答说:“丧巾是尚未加冠的童子所戴的东西。《仪礼》上说:‘童子不为族人有缌麻之亲的人服缌,只有当室的童子才为族人服缌。’童子当室,就要为有缌麻之亲的族人服缌,服缌就要戴丧巾,甚至还要拄丧杖。”有人问道:“丧杖是用什么做的呢?”回答说:“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无论用什么做的,其作用是一样的。所以为父亲用苴杖,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为母亲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原文】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翻译】
有人问道:“孝子在居丧期间为什么要拄丧杖呢?”回答说:“孝子由于死去了父母,经常哭泣,不计其数,忧劳勤苦地服丧三年,身体有病,体质很弱,需要用杖来支撑病体。如果父亲健在,就不敢为母亲拄丧杖,这是因为尊者尚健在的缘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丧杖,因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开。孝子在堂上不应快步行走,以显示从容不迫,否则就容易引起父亲的伤心。这些都是出于孝子的一颗诚心,是人情的真实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只不过是人情本应如此罢了!”
服问
【原文】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的兄弟。“有服而无从服。”公子为其妻子之父母。《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翻译】
《大传》篇在谈到从服时曾说:“有的本应跟着穿较轻的丧服而变为穿较重的丧服。”例如,君王的庶子为其生母仅仅头戴练冠,穿用小功布做的丧服,而且葬后即除;而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生母服齐衰期。“有的本应跟着穿较重的丧服而变为穿较轻的丧服。”例如,妻为其娘家父母服齐衰期,是重服;而丈夫为其岳父母仅服缌麻,是轻服。“有的是自己所从的人不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却要为死者穿孝服。”例如,君王的庶子不为其远房兄弟服丧,而君王的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远房兄弟服丧。“有的是本来应该跟着穿孝服的却变为不用跟着穿孝服了。”例如,君王的庶子为其妻子之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以为之服缌麻三月,但因为他是嫡子,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古书上又说:“如果母亲是被父亲休弃出门,做儿子的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如果母亲去世了,那就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凡是已为母亲的娘家人服过丧的,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原文】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①(sī)、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说。下殇则否。
【注释】
①缌(sī):细的麻布。
【翻译】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而且已经过了小祥之祭,该换穿较轻的丧服了,这时候又碰上了期亲之丧,而这位期亲也已经埋葬过了,在这种情况下的丧服打扮是,腰间系上三年之丧该换较轻丧服时所用的葛带,头上戴着为期亲服丧的葛绖,穿的孝服是较轻的功衰。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大功之丧,也照此办理。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小功之丧,那就用不着改变原来的孝服了。三年之丧,下葬以后,已经变麻带为葛带了,而这时又遇上了大功以上之丧,为了表示对后丧的哀悼,就要把前丧的葛带重新变为麻带。三年之丧,到了小祥以后又遇上小功之丧,这样,在需要为小功之丧戴免的时候,就要加戴小功的首绖。小功之丧敛殡已毕,不需要再戴免了,就把首绖也去掉。对于小功以下之丧,当其敛殡之时,只要是需要戴绖的就一定要为之戴绖,不需要戴绖的时候就去掉它。三年之丧,小祥以后就应改戴练冠,如果此时又遇上小功之丧,不可改动练冠;如果需要为小功、缌麻之丧戴免,那就要加戴小功、缌麻的首绖,而腰间仍系当初的葛带。二丧相连,改换丧服,不能由轻改重。所以,小功之丧到了以葛易麻的时候,虽然又遇上缌麻之丧,也不能把小功之葛改为缌麻之麻;同样的道理,大功之丧到了以葛易麻的时候,虽然又遇上小功之丧,也不能把大功之葛改为小功之麻。只有大功之麻才可以改变斩衰、齐衰之葛。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但又遇上了长殇、中殇之丧,虽然此时前丧已经易麻为葛,仍然要改服后丧的麻带。等到后丧的丧服结束,再换成前丧的葛带。这并不意味着殇服的麻带就比前丧的葛带为重,而是因为殇服的礼数简单,没有卒哭以后的易麻为葛之法。如果正在服三年之丧,但又遇上了下殇之丧,就不用这样做了。
【原文】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①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君所主:夫人妻、大子、嫡妇。大夫之嫡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②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公为卿大夫锡衰③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凡见人无免④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注释】
①外宗:君王的姑、姊妹之女。因为姑、姊妹必嫁于外族,其女是异姓所生,故称外宗。
②近臣:在君王身边侍候的人。
③锡衰:五服之外的一种丧服,比绍麻还要轻。锡衰和练麻丧服用的布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锡衰还要将麻布加灰捶洗使之洁白光滑。
④免:去掉。
【翻译】
君王要为天子服丧三年,君王的夫人比照外宗的君王为天子服齐衰期。至于君王的嫡子,为了避嫌,就不再为天子服丧了。君王只为其夫人、为其嫡子、为其嫡子之妻主持丧事。大夫的嫡子为君王、为君王的夫人、为君王的太子所穿的丧服,和士为君王、为君王的夫人、为君王的太子所穿的丧服一样。君王的母亲如果是妾,不是夫人,则群臣不为之服丧;只有君王的近臣、驾车的以及车右随着君王为之服丧,君王穿什么样的丧服,这些人就随着穿什么样的丧服。君王为卿大夫服丧则穿锡衰,无论是在宫中还是出门,都是这样;但在前往卿大夫之家参加吊唁等活动时,要在皮弁上加上麻绠。大夫之间互相服丧,也是这样的礼数。为大夫之妻服丧,前往丧家吊唁时可穿锡衰,出门到别的地方去就可以脱掉。凡是在居丧期间出外去求见别人,不可去掉首绖,即使是去朝见君王,也无须去掉首绖。只有进入公门时才要脱掉齐衰孝服,但首绖仍然不可去掉。古书上说:作为君子,既不可强迫他人抛开丧亲的悲痛,也不可忘掉自己丧亲的悲痛。古书上又说:虽然罪行有许多种类,但刑罚只有五等;虽然丧服关系有许多种类,但丧服只有五等。需要重时就往上靠,需要轻时就往下靠,各从其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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