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关税持续优化体现对外开放)
2022年11月29日,山东青岛颐和针织有限公司的纺织工人在生产出口到海外市场的服装面料。图/新华社
每年年底,我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进口商品关税税率进行优化调整,今年也不例外。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2023年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的方案。面对新的全球环境,相关举措无疑受到各方关注。此次关税优化,则更加凸显了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进程的决心和行动。
方案惠及更多国家和群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进程,既要深化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接,也要用好关税这个传统工具。
此次关税优化,主要是从保障人民健康、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信息化进程等现实需求出发,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或降低进口关税水平;同时,对部分产品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或者提高出口关税。具体来说,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
一是在范围上进一步扩大。2019-2022年,我国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数量分别为706项、859项、883项、954项。2023年则达到1020项,比2022年增长了7%。
二是税率进一步下调。例如,从2016年9月15日,我国首次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从2017年开始,于每年7月1日起实施降税,至今已实施了七步降税。2023年7月1日,还将实施第八步降税;税率有望在2022年1.7%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三是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进一步扩大了RCEP协定关税的实施。继2022年首次对柬埔寨实施RCEP协定税率外,2023年开始对印度尼西亚的部分商品实施RCEP协定税率。
因此,从公布的这个关税调整方案看,我国在对外开放上是“言必行,行必果”。对外开放的承诺不断落实,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不仅推动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商品进口关税下降,而且惠及的国家与地区也在不断拓展,由此成为我国深化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标志之一。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是面对贸易保护主义、脱钩断链的挑战,我国仍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尤其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可以预期,尽管是一项常规性动作,但我国未来几年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的范围会更大、税率会更低,惠及的国家和群体会更多。
2022年12月10日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拍摄的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图/新华社
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
未来几年,是我国消费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进口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对于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有着重要作用。
有数据显示,从人均进口(总进口额/年末总人口)来看,从2001年至2021年,我国人均消费品进口额由2001年的8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80美元,2021年是2001年的22.5倍,是2012年的近2倍。
服务于扩大进口的现实需求,我国进口关税仍有可能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由此明显改善民生福祉。
比如,2018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取消了第一批、第二批抗癌药、罕见病药原料药以及部分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的关税,降低了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
2023年,又对部分抗癌药原料、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原料、镇癌痛药品实施零关税,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用品进口关税。这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关税水平不断下降。到2010年平均关税降到9.8%,全面履行了加入世贸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到2023年,平均关税将降至7.3%,13年间下降了2.5个百分点。我国关税不断优化与调整,有升有降,总体上关税税率有望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上有所降低。
RCEP正式生效即将满一年,相关成员国逐步落实相关条款,我国对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的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推动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助力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
目前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可以预期,随着相关高水平经贸协定的签署与现有经贸协定的高水平实施,协定税率的范围也会逐步扩大。
撰稿 /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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