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特征与审美要点(说一说书法的骨肉概念和生命意识)

中国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书法是一门艺术。

艺术就有美的成分,怎么把汉字写到美,或者说书法虽然书法没有一个绝对化的标准,但也有一个基本的审美。

艺术的根本就是以一定的物质条件创造有生命的形象,书法艺术概莫能外。形容书法写得好,说笔画力实气劲,结构严谨,形象有生命神采,因此生命形象成了艺术审美的一个参考。

王僧虔《笔意赞》表述: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古人已认识到书法的生命形象。我们再读一段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关于艺术与生命的一段论述,

宗白华说:“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筋、肉、血构成的。‘骨’是生物体最基本的间架,由于骨,一个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和行动。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持者,筋是我们运动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着它们而使一个生命体有了形象。流贯于筋肉中的血液营养着滋润着全部形体。有了骨、筋、肉、血,一个生命体诞生了。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美学散步》)

筋骨血肉是生命意识的反映,与生命的结构相似,书法点画的筋骨血肉成了书法审美的标准。书法的筋骨血肉最早说始于晋代,卫瓘说:

“我得伯英之筋,恒得其骨,靖得其肉。”

卫铄《笔阵图》也提出了骨肉的概念:

“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这种把书法赋予生命力形象的理论,被大多数人接受,并不断发展。至宋,苏轼有加入了神、气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成为书也。”

同时代的书法家代表米芾亦有高论:

“字要有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帖乃秀润。”

至此,筋骨血肉说,被公认为书法点画审美的最高标准。

“筋”:是连接的纽带

书法的特征与审美要点(说一说书法的骨肉概念和生命意识)(1)

王羲之《兰亭序》中的筋的体现

长有一句话说打断骨头连着筋,“筋”是连接的纽带,清代笪重光《书筏》称“筋附骨而萦旋”,“何谓丰筋,察其纽络一路”。在书法点画中是指笔画的两端映带的笔势就叫做筋,存在于笔画的起止之势,筋在行书、草书中多见,成为牵丝、萦带,楷书中则与笔画相重合,王羲之《用笔赋》说:“藏骨抱筋。”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说:“超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筋连接上下笔画,使书写过程有了轨迹,就体现出书写性的蓬勃生机。因此,丁文隽《书法精论》说:“动静系乎筋。书法创作尤其是行、草书,有了上下映带、使笔画灵动起来,具有了强烈的生命力。

书法书写如何得“筋”?元代陈绎曾《翰林要诀》说:“字之筋,笔锋是也,断处藏之,连处度之。”写好锋势的关键、藏、度两字。藏就是将笔势重合在笔画之内,度就是将笔势逸出笔画之外,成为牵丝。其实就是将上一笔画的收笔看做是下一笔画的起笔,将下一笔画的起笔看做是上一笔画的继续。但书写的速度也是书法之筋懂得关键,唐太宗在《指意》中提出了这一点:“太缓者滞而无筋。”这里就强调要有速度。

骨:是架构;肉:是附丽

对于骨和肉的含义一般理解认为是点画质感,“骨”类似于人的骨骼,即书法线条的,书法具有骨力,如王羲之和

书法的特征与审美要点(说一说书法的骨肉概念和生命意识)(2)

柳公权书法的骨感

柳公权的点画棱角分明,峻峭劲挺,则具有耿直坚刚的骨感美。“肉”类似于人的肌肉,是架构上的附丽,历史书家中颜真卿和刘墉的点画,圆润饱满,浑厚苍茫,具有宽博恢弘的审美特征。

“骨” 与“肉”之间的关系好比骨骼与肌肉,是人体的有机组成。书法而言,骨与肉是两种点画形态,或丰腴,或瘦峭,环肥燕瘦,各擅风姿。点画线条的形式无论怎样变化,丰腴的,婀娜的,都必须内含撑得起的架构,也就是说作为完美的点画,骨必须有肉附丽,肉必须有骨支撑。然而,极端的肥瘦都是病态,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

“若专尚清劲,偏乎瘦矣,瘦则骨气易劲,而体态多瘠。独工丰艳,偏乎肥矣,肥则体态常妍,而骨气每弱。”

梁武帝《答陶隐居论书》云:“纯骨无媚,纯肉无力。”骨肉停匀,方是法书。

对于骨和肉的含义,我们应该将它们当做一个整体来理解。要写出骨肉兼备的点画,关键在于用笔,而用笔贵用锋,笔锋分为两部分,中间的叫笔心,旁边的叫辅毫。笔锋在运行过程中,最受力最吃纸的是笔心。而且,墨从笔心流注纸面,向两边渗开,中心浓于两边。陈榞《负暄野录》说李阳冰篆书“映日观之,中心一缕之墨倍浓,盖其用笔有力,且直下不欹,故锋常在画中,此盖其造妙处”。中锋行笔,笔心走在点画的中间,这样就有骨架了。

书法的特征与审美要点(说一说书法的骨肉概念和生命意识)(3)

清刘墉书法之肉

笔心表现骨架,那么辅毫就是表现肉,笪重光《书筏》说:

“肉托毫颖而腴。”将笔锋按下去,辅毫着纸,线条自然就粗,有肉的感觉。如果用笔沉稳一点,稍加提按,两边略有起伏,就是肌肉的感觉,好像内蕴着无限张力。如果用笔稍加偏侧,辅毫接触纸面更多,线条的肌肤变化就更加丰富。因此,李世民《指意》说:“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

笔心表现骨,取劲;辅毫表现肉,取妍。要做到骨肉兼备,则必中锋行笔,保证骨力的劲健;打开辅毫,表现肌肤的妍丽。今天,书法艺术强调形式构成,强调视觉效果,特别重视对比关系,点画形式的丰富性是一大前提,而这种丰富性来源于辅毫的运用,因此必须在笔心中锋的基础上,强调辅毫,表现辅亳。

血:是水墨

“血”指水墨,陈绎曾《翰林要诀》云:

“字生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

书法的特征与审美要点(说一说书法的骨肉概念和生命意识)(4)

董其昌书法用墨之润

正如人的生命需要血的滋养,字的生命也来自水墨的渗润。

一般书法家都主张“用墨须使有润,不可使其枯燥”(董其昌语),润的前提是笔酣墨饱,而墨饱又容易沁成“墨猪”,因此必须讲究方法。就帖学来说,必须注意“逆入回收”时的提按顿挫;就碑学来说,必须注意中段行笔的提按起伏。无论碑学还是帖学都要注意笔画转折和接搭时的停顿。

书法书写是一个连续的运动过程,书写的起笔、行笔和收笔,点画的方圆粗细对比,用笔的轻重快慢的节奏变化,是一种组合,一个整体,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从书法艺术出发,写任何一种字体,都必须要有笔法意识。

所以书法的点画,如果只是骨力健强的话,如同鹰隼,能够高飞,但是没有文采如果只是肉色丰美的话,如同野雉,文采辉耀,但是不能高飞。只有筋骨肉相称,才是“书之凤凰”使作品精气神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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