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小金库怎么处理(说说单位的小金库)

  一、“小金库”的特点

  “小金库”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 它具有以下特点:

单位小金库怎么处理(说说单位的小金库)(1)

 1. 普遍性。

  “小金库”具有普遍的易发性, 面广量大, 它不但在一些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临时机构存在, 而且党政机关等单位也普遍存在, 甚至有的单位的下属部门也有自己的“小金库”。

  2. 顽固性。

  虽然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小金库”的治理问题, 多次明令禁止, 要求坚决治理, 但“小金库”查出后处罚力度不够, 使得“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 数量出现了上升趋势, 数额也不断增大, 变成了一个顽疾。

  3. 多样性。

  “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有资产出租收入等;形成的手段有隐瞒收入, 有虚列支出等;存在的方式有现金, 有银行存款等;用途有乱发奖金补贴, 有少数人私分, 有拉关系请客送礼等, 这些因素使得“小金库”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4. 隐蔽性。

  “小金库”都是暗箱操作形成的, 它的资金来源、存放形式、使用方向相对来说都是隐蔽的, 通常只有单位少数领导或个别人知道, 知情面小, 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5. 随意性。

  “小金库”游离于各级监管之外, 它的使用不需要集体决策, 不需要按程序审批, 其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受任何限制, 通常是领导说了算, 随意性很大。

  6. 违规性。

  “小金库”大多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密切相关, 贪污及行贿的款项大部分来自“小金库”。“小金库”一般是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形成的, 私设的目的多是私分滥发、请客送礼、游山玩水以及因私消费等, 所以从它的来源到使用都是违规的。

单位小金库怎么处理(说说单位的小金库)(2)

二、“小金库”的来源

  1. 隐瞒、截留收入形成“小金库”。

  隐瞒、截留符合规定的收费、罚款, 不按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上缴形成“小金库”;违反规定收费、罚款以及摊派形成“小金库”;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经营收入、捐赠收入、回扣等各项收入不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形成“小金库”。

  2. 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

  虚报冒领劳务费、咨询费等形成“小金库”;以大于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实际发生的金额列支, 套取资金或挂账消费形成“小金库”;以未实际发生的虚假经济业务虚列支出, 套取或转出资金形成“小金库”。

  3. 转移资金形成“小金库”。

  把单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的资金转移到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

单位小金库怎么处理(说说单位的小金库)(3)

 三、“小金库”的存在形式

  1. 现金形式。

  现金形式是“小金库”存在的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使用时方便、快捷, 不易留下痕迹。

  2. 银行存款形式。

  银行存款形式是当前“小金库”存在的主要形式, 金额往往较大, 有的存于下级单位, 有的存于关联单位, 有的存于个人存折。

  3. 有价证券形式。

  有价证券形式是“小金库”的一种新形式, 多为单位账外购买的国库券、债券和股票等。

  4. 固定资产形式。

  固定资产形式的“小金库”多表现为房屋、设备等不在账面反映, 为“小金库”的进一步繁衍生息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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