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买了珠宝可以退吗(山西首批31家珠宝实体店可七日无理由退货)
山西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卢奕如)“在珠宝实体店消费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今日,记者从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和山西省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首批31家珠宝实体店向社会郑重承诺自愿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会议还宣读了《山西省珠宝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管理办法》。
山西首批珠宝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太原市老凤祥银楼旗舰店、太原市中国黄金旗舰店、太原市北美N1金大福珠宝、古交市天美珠宝名店、晋中市榆次区老凤祥银楼等31家珠宝实体店与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和山西省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商会签订了《山西省珠宝行业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公约》。
31家珠宝实体店向社会郑重承诺
《公约》约定,承诺消费者在本店购买商品的,在不影响退货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规定的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可无理由行使退货的权利;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制度;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本店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及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规定事项;对符合退货条件的,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手续,在收到退货商品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31家珠宝实体店向社会公开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 凡在我店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我店履行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二、 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不适于七日内退货。
三、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包装和付款票据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四、 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五、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六、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执行。
七、 自觉接受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山西省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商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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