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律所做律师助理的原因(去律所当律师助理)
发现问题
最近团队实习生来跟我说,柯律师,我想做刑辩业务,现在刑事案子少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得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实习生知道我是做企业顾问业务的,诉讼案子都很少做,就别说刑事案子了,细数数,我做过的刑辩案件不超过十个,而且还都是执业前三年做的,我说我考虑两天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分析问题
两天的时间,我想了想我自己的业务方向是怎么发展来的,实习一年基本算是干杂活,打字,送材料,偶尔代理一些简单的离婚诉讼,第二年开始做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诉讼和保险合同诉讼,直到第六年,才开始转型做公司业务。
如果仅以我现在做的业务领域来看,前几年的时间肯定是浪费了,因为一点关系都没有,完全借不上力,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不是的,前几年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方式的养成,给我后来做公司业务奠定了相当坚实的基础,要问原因的话,我觉得一个词可以概况,就是底层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底层的逻辑思维是互通的,民事案件的处理经验可以迁移到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去,只要你能发现这两类案件的共同之处。
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又或者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也罢,有两条主线是不变的,一是事实,也就是证据,二就是法律。
不论哪一类案子,都是围绕着事实展开的,正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事实在法庭上是什么,是靠证据去还原的,所以不论什么争议,最后还是落在证据上。
众所周知,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一切的证据都是从这三点出发,作为举证方,主要任务是收集符合三性的证据以还原原告所主张的事实,而质证方则也是从这三性出发,所以围绕这三性来做诉讼的话,就能起到一通百通的作用。
我现在的举证质证,以及对证据把控的功底,就来自于当时大量做交通事故类的案件经验,每个交通事故类案件赔偿项目繁多,证据也是五花八门,而有瑕疵的证据也非常考验对证据三性的理解。
而法律则更好理解,事实要结合法律,所以律师的一项基本功就是法律检索,能够从大量的法律文件中检索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利或不利的法律依据来,在各个类型的案件中,也都是可以通用的技能。
解决问题
基于此,对于那位实习生提出的问题,我给她讲解了上述各类型案件互通的底层逻辑,并结合刑事案件的特点,跟她说了说刑辩律师应该具备哪些执业技能,这些技能怎么通过办理其他类型的案件去积累经验,再迁移到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去。
说了这么多,最想表达的是,不论哪一项工作,都有存在的意义和能够给我们学习的机会,关键在于你能不能想到从中能学到什么,又用什么方式去学习。
基于此,如果目前的工作是一些重复性较高的工作,也不是没有学习的空间,但是如果一旦掌握了这些技能,那这份工作就可能给不了你更多的机会去学习,那你就要考虑是不是要主动提出来增加工作内容,或者换一份工作了。
但是,机会还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跟那位实习生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
如果你想做,就先去学会怎么做。
别等着别人给你机会了,你再去学,而应该先去学,有了能力之后,被别的律师看到了你的能力,参与办案子机会自然就来了。
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一位刑辩律师,你愿意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实习生做案子,还是希望带一个做阅卷笔录做的很好的实习生做案子呢?
关于底层逻辑,个人建议看一看成甲老师的《好好学习 个人知识管理精讲指南》,读过以后,你就能明白底层逻辑在各个领域是如何互通的,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学到底层规律,并且应用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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