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采用第一人称(阅读第三人称)
昨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酒。之所以用吃字,是有原因的。平时,我是不沾酒的。
其实,酒之于男人是相当有内涵的一件事情。武松不吃三碗酒,就没有景阳冈上打虎的故事了。自古以来,英雄和文人是离不开酒的。李白老儿斗酒诗百篇。虽我滴酒不沾,还是借酒为海洋兄弟解释了英雄二字。
所谓英雄,就是一坛少年那云的心事,煮久了自然芳厚醇香。
之所以不沾酒,不是没有男儿气概,不是没有文人的浪漫情怀。是因了体质问题,遇酒则过敏。打骨子里,是渴望吃酒的。民间曾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男人不饮酒,死了不如狗。看来,我这一生真不如狗了。不如狗就不如狗了,只要不活出人模狗样,也是一种幸运。不信,你不用戴放大镜,我们身边这样的人模狗样的人,伸出十指,保证你数不过来。
朋友爱酒,但不贪杯。待酒过三两,朋友也就打开了心头的那把锁。
朋友说,咱两虽认识一年有余,相聚也不过三两次而已。你给我的感觉是,不像个艺术家。朋友呷了一口酒,接着说道,你现在就是一个推销员。我知道你的苦衷,现在没有人为你站台,只好自己出台。
不知为何,我抓起酒瓶为自已满上一杯,一饮而尽。辛辣扯出了眼泪。
哥们,谢了。
朋友盯着我的怂样,慢腾腾地,说了一句。我建议,你以后改用第三人称说话。
我愣了片刻,又满上一杯酒,一饮而尽。
朋友哈哈大笑。
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以第一人称向人兜售自己。我怎么怎么,我怎么这么。如此三番,如此五次。对方也爽快地以第一人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当然,这意愿,绝对是一个大蛋糕。曾不止一次的以为,只要拥有了这蛋糕,明天的我就不再是我了。
曾不止一次地得到第一人称的承诺,这不算个事,你回去等我的电话好了。一天,两天,也许三天,也许五天,有的干脆不接电话。有的接了电话,说你的事我记住的,我现在在外地(当然是一个很远的外地),等我回去,就落实。还有的接过电话会问,告诉我啥事。你知道我事情多,你提醒我一下。
都说,醉酒说的是胡话。这没饮酒怎么也会说胡话。曾经对这种人有一种描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人鬼不见说胡话。难道,现在的人都成了这副样子。
还有一句话是说,酒后吐真言。看来,我们只好等酒后的话了。
朋友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何时我不再是我,该多好啊。
现在的时代,每个人都以有自我标榜。只是,这个时代,是一个迷失自我的时代。于是有人说,谁也帮不了你,帮你的只有你自己。这话不无道理,只是折射出这个时代的冷漠而已。好多年前,韦唯曾在歌中唱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这世界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习性,那就是很容易被歌声和故事感动,甚至为此毫不吝惜眼泪。在事实面前,就折射出人格的另一面了。生活,就是一面照妖镜。我们不能不发出这样的感叹。
于是我想,假如我们都以第三人称说话行事,这世界该会是啥样子呢。
刚刚过完在六一,除了深切怀念儿童节之外,更惦记着第三人称横行霸道。读过这段文字的你,不知是否也有这等体会。
文丨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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