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为什么遭到忽视(隐秘角落的恶为何屡治不绝)

编者按

  近期发生了多起耸人听闻的校园欺凌事件:四川绵阳,一名13岁女生被另外几名女生轮番扇耳光、用脚踩头,施暴者边打边威胁“不准报警、告家长”;河南鹤壁,一名16岁女生长期遭受校园欺凌,施暴者还与他人视频通话炫耀,被欺凌女生几乎精神失常;江西南昌,一女生被多名学生扒掉裤子,并被逼迫喝下不明黄色液体……  

  校园欺凌,一直在某个成年人看不见的角落隐秘地发生。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校园欺凌以更激烈的图片或视频形式暴露在人们面前,新兴的网络欺凌充斥社交平台或网络贴吧,这些发生在隐秘角落里的“恶”令人愤慨。  

  对于校园欺凌,社会并不缺少关注度,相关治理也一直在路上,却屡治不绝,治理难点何在?如何才能有效制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校园欺凌为什么遭到忽视(隐秘角落的恶为何屡治不绝)(1)

漫画:高岳

  一天傍晚,放学回家的路上,初二学生王琳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走在前面的几个女生斜着眼睛齐刷刷地扭过头来……和所有校园欺凌事件一样,就因为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王琳陷入了噩梦般的境地。  

  她的作业本被涂抹得乱七八糟,文具经常不见,被迫唱粗俗的歌、跳奇怪的舞,还时不时被揍;她被羞辱、被孤立,欺负她的人甚至强迫她去超市里偷东西。她向同学求助,可大家担心惹火烧身,老师也没有察觉出她的异常。慢慢地,王琳变得越来越孤僻,最后患上了抑郁症。  

  第二学期,王琳转学了,可关于她的传闻依然不少:“和几个男生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和××去游戏厅玩了一个通宵”……想起彼时遭遇,如今已成年的她仍然会打寒噤。“心灵的伤害可能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愈合。”王琳对《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和王琳有着相似遭遇的人并不鲜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校园欺凌事件见诸报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关于校园欺凌,多位受访专家称,其不同于发生在学校里的短暂暴力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隐秘的、难以直接察觉的”精神伤害。  

  正因为如此,面对欺凌,那些被逼入绝境的孩子往往无法与同学、老师、父母等正常交流;另一方面,一些被欺负的孩子成了新的施暴者。  

  这些涉事的孩子到底怎么了?该如何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件?

校园欺凌频频发生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13岁的李小丸遭受欺凌,是因为她的外貌。去年初,她从外省转入广东省某中学就读,成了班里几位女同学的眼中钉。她们逮住机会就嘲笑她“胖”“丑”,还故意将她的物品弄乱或是藏起她的文具。  

  起初,李小丸安慰自己“没关系,不在意就是了”。可那些女生变本加厉,日复一日在宿舍捉弄她,还联合班上的男同学一起羞辱她,说她“长这么丑怎么好意思活着”等,有时甚至会拉扯、推撞她。  

  因害怕被报复,李小丸不敢将这些事情告诉老师和父母,变得郁郁寡欢,成绩直线下降。父母觉察到异常后,反复追问原因,她避而不答。直到有一次被围殴后,李小丸写了一张“活着没有意义,死亡是解脱”的纸条给老师,这才事发。  

  与李小丸的沉默不同,来自湖南邵阳的吴勇被欺凌后选择了以暴制暴,甚至成了新的施暴者。  

  书本被尿,书桌里被塞满垃圾,自行车轮胎被人故意戳破,被逼着脱了鞋在小便池里踩着尿走……读高一时被虐3个月后,吴勇选择了反抗。一次课间,四五个同学将吴勇围在学校的自行车棚内欺凌,吴勇忍无可忍冲出包围回到家抄起菜刀返回学校,踢开教室门冲向那几名欺负他的同学。此后,他成了班里的“二把手”,还参与了数起围殴事件。  

  “旁人永远无法体验那种孤立无助的沮丧感。班里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冷眼旁观,我只有变凶变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回忆那段经历,吴勇至今觉得既痛彻心扉又懊悔不已。  

  根据201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欺凌是校园内最常见的暴力形式之一,全世界13至15岁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遭到欺凌,其中近30%的学生不会反抗。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关于校园欺凌的新闻层出不穷,涉事学生的年纪也越来越小。如今年7月,贵州省遵义市某小学发生一起欺凌事件,网络视频显示,施暴的两名女生将受害女孩堵在楼梯口和角落处,不断扇受害者耳光,还击打她的头部,嘴里不断骂着脏话。  

  “低龄化、隐蔽性是近年来校园欺凌呈现的新特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长期关注这一问题,他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因抢钱而打人骂人的现象逐渐减少,关系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日益增加,比如几个同学联合起来孤立某一个同学,或者对其辱骂、讥讽,而网络欺凌因网络传播带来的破坏力更大。  

  校园欺凌带来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静思告诉记者,那些童年时期曾被欺凌过的孩子,长大后会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扰,存在抑郁、焦虑、认知障碍甚至自杀风险。  

  “欺凌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压力‘写入’潜意识中,启动心理或生理应激,引发对情绪和环境的敏感性,甚至导致迁延不愈的心身疾病。这些早年出现在生活中的痛苦征兆若是没有被治疗,长大后也可能会成为心理问题的重要来源。此外,一个人一开始遭受到欺凌,若未得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带来更多来自同伴或成人的伤害,严重的欺凌行为很可能会制造一个持续一生的受害循环,对于他人和自我认知的‘变形定位’也可能影响到生活的更多领域。”李静思说。  

  而实施严重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显示,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4157人、2785人、1667人、583人、581人。

部分学校息事宁人老师缺乏相关培训

  校园欺凌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位受访专家指出,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特点外,家庭环境、校园环境、社会环境都是背后的推动因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分析,无论是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还是受害者,他们在遇到问题时都表现得缺乏理性思考。施暴者通过欺凌发泄心中的怨恨,以此消除自身挫折感,或是利用暴力行为证明自己的存在,获得成就感;而受害者往往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孩子被欺负后不敢吭声、反抗,一是害怕欺凌者实行报复,二是不想惊动家长,把事情闹大,可越这样越容易被欺负。  

  “面对校园欺凌,有的学校选择息事宁人,有的学校缺乏相关规范,对于制止校园欺凌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到实处。”皮艺军说。  

  任海涛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家庭、学校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教育,学生不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也不知道欺凌发生后去找谁。甚至在某些地方,学校明明已经发现有校园欺凌现象,却还要掩盖,因为担心“一旦认定为校园欺凌,在文明城市建设中会被一票否决”。  

  “校园是外部社会的缩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而学校则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另外,一些学校采取的处理方式太传统,以批评、处分欺凌者为主,没有试图去系统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关系,以及欺凌行为背后的成因,甚至在某些学校,老师也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学生。”任海涛说。  

  广东省某中学老师汪希对此深有体会。她注意到,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度不够,老师们对于此类现象有点避而不谈或不太关注,且缺乏相关培训,老师们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此类现象,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调和处理,甚至不能理解欺凌双方的处境,这也导致一些学生遭受欺凌后不愿意求助于老师。  

  吴勇回忆说,有一次被欺凌后他曾试图向老师求助,可老师只甩给他一句话“苍蝇不叮无缝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吴勇听后备受打击,从此再也没有和老师沟通过。  

  “有研究发现,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中的大部分来自过于溺爱的家庭或过于严厉的家庭以及过于忽视孩子的家庭,这样的亲子关系会使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认知异于常态,如认为自己过于强大、唯我独尊或认为自己过于软弱、遇事无力反抗。”李静思说,校园欺凌虽然发生在孩子之间,却也是成年人的问题,成年人出于某些原因常会对不利于自己的事情选择漠视,或者拖着不去解决,这就是数十年来欺凌现象未见收敛的罪魁祸首。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报警也没用”“我们都没成年”等话语触目惊心。  

  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王文生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修正,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施暴者强调自己未成年,明显存在无知侥幸心理,这更加说明了校园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存界定发现举证难学生认知比较模糊

  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各地各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为期9个月的学生欺凌专项治理。  

  近年来,对校园欺凌的整治也在不断加码。  

  2017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惩戒措施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等长效机制。  

  2018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  

  2020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及社会舆论对校园欺凌现象保持高度关注,可为何校园欺凌仍然屡屡发生?其治理难点何在?  

  受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分析,认定难、发现难、举证难是主要原因。  

  “目前缺乏科学的、权威的分类方式,究竟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其与同学之间的打闹、青春期的恶作剧有何不同,这些都需要科学认定。”皮艺军说,首先是手段上的分类,其次是危害性认定,是身体伤害、财产损害还是精神伤害,危害程度如何,需要专业性的评估。  

  他告诉记者,目前对伤害后果的认定,主要看身体受伤程度,往往无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层面的伤害。比如,欺凌者孤立、嘲讽、歧视被欺凌者,鉴定后可能没有任何轻微伤,却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汪希也注意到,在实际处理中,除了非常明显的暴力行为,如果学生不主动报告,老师就只能凭执教经验进行判断。她希望出台更清晰的校园欺凌认定标准,因为欺凌的认定标准不一,会导致惩罚不一,影响整体治理效果。  

  今年14岁的初二学生张强就读于江苏省某中学,他见过不少高年级同学抢夺低年级同学的玩具、食物等现象。他所在班级有一名男生经常强迫同学为其洗袜子、买饭等,“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会挨揍”。  

  “这些人通常将施暴地点选在宿舍、厕所等隐蔽的场所,还有人负责放哨,他们会在老师到来之前提前结束。有的看见老师来了,还会假惺惺地对被欺凌的同学表示关心。被欺凌对象往往是瘦弱胆小的同学,也不敢声张,更不敢和老师说,怕被报复。”张强说。  

  记者注意到,虽然不少学校对防止校园欺凌进行过宣传,但一些学生仍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  

  对于有同学强迫他人为其洗袜子、买饭等行为,张强觉得这只能算是“欺负”,“没有动手,应该就谈不上欺凌,老师给我们看的视频或图片中的行为要恶劣很多”。

建完整反欺凌制度依法开展长效治理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何为校园欺凌作了进一步列举。  

  如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都可认定为构成欺凌。  

  在汪希看来,这一规定可以让老师与学生增加对“校园欺凌”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学校应该据此细化相关规则,规范处理,让欺凌没有模糊地带。  受访专家提出,可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教育和心理等领域的社会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负责对校园欺凌的调查、认定、处理。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反欺凌制度,设置专门机构,定期开展反欺凌教育,公布投诉邮箱和电话,配置专业的心理老师,使得校园欺凌在出现微小征兆时就得到有效遏制和处理。同时,在预防欺凌、处置欺凌和跟踪欺凌治理的过程中,要有完整的预案制度。”任海涛说,建立防范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从发现到惩罚,都应当纳入法治框架中。  

  皮艺军则建议,要营造“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氛围,欺凌他人的学生要当着全班同学去反思,让家长向被欺凌的学生当众道歉,消除影响。欺凌他人的孩子或许也有被欺凌的经历,他们的内心很弱小,想用功利方式获得虚假的友谊。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欺凌别人的行为,首先必须明确表达这是不对的,告诉孩子要理解别人的感受,同时反思自己的教育。  

  “解决少年出现的问题,这是社会的责任。”皮艺军呼吁,学校应该制定一个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校园公约,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以规则治校,形成全员参与抵制校园欺凌、不做旁观者的氛围。  

  李静思认为,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行为能够通过早期同理心的培养得以改善。所以老师、父母可以通过鼓励孩子心存正义,在某个情境设身处地培养其同理心,让其知道如何既能保护自己又能保护他人,比如孩子看到别人被取笑或受到不友善对待时,让他换位思考“如果是你,你希望朋友们如何帮助你呢”?  

  汪希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学校可实行老师全天候值班制度,从制度上压缩校园欺凌的空间。“虽然教育很重要,但有些学生出现问题的成因比较复杂,其背后的家庭因素也要考虑到,此外对于一些学校难处理的严重情形,也需要法律明确。”  

  曾遭受过欺凌也欺凌过别人的吴勇建议,要从学校、社会、家庭多维度去制止校园欺凌。在学校,老师要尽可能地关注每个学生的状况,单独问问班里的孩子有谁常被欺负;回到家,家长要关注孩子进入一个年级后的精神状态,倾听孩子在学校遇到的委屈;在校外,社会人士遇到欺凌事件要伸出援手,是否可以出台奖惩措施,加大对施暴者监护人以及承担监护责任的机构的侵权索赔力度,同时对制止校园欺凌的人进行奖励?  

  “欺凌就像一场对学生、家庭、学校、社会的考试,都不及格时才会产生。”吴勇说。

(文中受访学生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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