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7种不合格食品(河北曝出21批问题食品)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1.唐山家万佳超市有限公司荣大购物广场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253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2.迁安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实测值:432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3.唐山家万佳超市有限公司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实测值:136.8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甲氧苄啶(实测值:108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5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甲氧苄啶是细菌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属磺胺增效药。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等特性。甲氧苄啶对多数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有抗菌活性;此外,甲氧苄啶对疟原虫及某些真菌,如奴卡菌、组浆菌,酵母菌也有一定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家禽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50μg/kg。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肾脏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没有加强用药控制,企业违规使用了兽药或饲料带入,导致残留积累。
4.石家庄市桥西区加宝饭店经使用使用、盟佑餐具消毒服务部提供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5.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保定大润发分公司经营销售、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馬大姐老北京酥糖(裹皮型酥质糖果 300克/袋),大肠菌群(实测值:35,20,15,660,<10 CFU/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0 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6.石家庄市桥西区波波鸡爪王烧烤店经营使用、盟佑餐具消毒服务部提供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7.张家口市宣化诗琪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诗琪纯净水(550毫升/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6,1,51,3,1 CFU/250mL,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n=5,c=0,m=0 CFU/25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8.饶阳县清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18升/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0,3,23,0,0 CFU/250mL,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n=5,c=0,m=0 CFU/25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9.曹妃甸区四农场远通农贸市场任海龙经营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实测值:0.231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产品速效性好,药后1天即有较高的防效,残留期长达25天左右,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10.元氏县常佑小吃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米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84mg/100cm2,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1.辛集市兴华路稻香谷粥铺经营使用的复用塑料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968mg/100cm2,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2.衡水市桃城区竹壶火锅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886mg/100cm2,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3.定州市王家大院饭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99mg/100cm2,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4.辛集市谷元养八宝粥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复用塑料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49mg/100cm2,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5.邢台市柏乡县谷满香粥铺经营使用的餐具-谷满香碟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725mg/100cm2,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该物质为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16.兴隆镇中心市场水产行业大远水产店经营销售的鲤鱼,地西泮(实测值:1.84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昏、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淡水鱼中检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为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证其经运输后仍然鲜活而违规使用。
17.廊坊百粮酿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牛亠陈酿酒(500ml/瓶,42%vol),酒精度(实测值:47.4%vol,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41.0%vol-43.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8.衡水衡祥酒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衡水安平久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漢王贡酒(500ml/瓶 42%vol 清香型白酒),酒精度(实测值:44.6%vol,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41.0%vol-43.0%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00202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甜蜜素,无臭、味甜,为无营养甜味剂。加热后略有苦味。分解温度约280℃,不发生焦糖化反应。酸性环境下略有分解,碱性时稳定。其浓度大于0.4%时带苦味,溶于亚硝酸盐、亚硫酸盐含量高的水中,产生石油或橡胶样的气味。具有非吸湿性,不支持霉菌或其他细菌生长。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甜蜜素”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作为甜味剂,其使用范围为: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头、腐乳类、饼干、复合调味料、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配制酒、果冻的最大使用量为0.65g/kg;果酱、蜜饯凉果、腌渍的蔬菜、熟制豆类最大使用量为1.0g/kg;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最大使用量为1.2g/kg;面包、糕点最大使用量为1.6g/kg;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最大使用量为6.0g/kg;凉果类、话化类、果糕类最大使用量为8.0g/kg。另外,糖尿病患者、肥胖者可用其代替糖。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甜蜜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11mg/kgbw。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体重60kg的成年人来说,即使每天都吃到甜蜜素,只要其每天摄入量不超过660mg,就不会给人体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而且由于甜蜜素的甜度很大,一般情况下也很难通过正常的日常饮食达到有害摄入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角度,甜蜜素是有充分的风险评估结果的,正常的使用量不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甜蜜素作为我国的合法添加剂,在酒类产品中只能用于配制酒,配制酒又称调制酒,是一种混合的酒品。如果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就属于超范围添加,是一种违规行为。与配制酒不同,白酒是按照传统的工艺生产的,要求不允许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外来物质,如香精、香料,包括甜蜜素在内的各种甜味剂都是不允许添加的。按照我国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白酒是不允许添加甜蜜素的。
19.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市场(王素新)经营销售的毛蚶,镉(以Cd计,实测值:3.2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2.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人体非必须元素,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金属镉毒性很低,但其化合物毒性很大。人体的镉中毒主要是通过消化道与呼吸道摄取被镉污染的水、食物、空气而引起的。镉在人体积蓄作用,潜伏期可长达10-30年。镉被人体吸收后主要是肾脏、肝脏产生危害,还容易造成骨质疏松、变形、关节疼痛等一系列症状。水产品中镉超标主要的原因是环境污染,镉会污染水源,生活在水中的鱼虾等动物自然不可避免会会富集重金属镉。
20.邯郸市千鑫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COCO小黄鸭造型吸吸冻(720克/袋),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0821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糖精钠又名邻邻苯甲酰磺酰胺钠,开发于1879年,是最早应用的人工合成非营养型甜味剂,溶于水,在稀溶液中的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浓度大时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加热,甜味消失,并可形成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因其低热量、不为人体吸收、可随大小便一起自动排出等特点被肥胖病、高血脂、糖尿病和龋齿等患者用作食糖替代品。糖精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许多国家都限制了糖精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量。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21.张家口市桥西牧华牛羊肉经销部经营销售的肥牛一号(3.57kg/包),地塞米松(实测值:1.85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μg/kg);林可霉素(实测值:306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地塞米松又名氟美松、氟甲强的松龙、德沙美松,为糖皮质类激素,可以用于畜禽细菌感染性疾病、局部炎症的综合治疗。具有抗炎、抗休克等药理作用。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塞米松在猪肉中的残留量≤1.0μg/kg。 猪肉中地塞米松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不规范使用兽药、不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长期食用地塞米松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增加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风险。
林可霉素为抑菌类药物,对革兰阳性球菌有较好作用,特别对厌气菌、金葡菌及肺炎球菌有高效。根据《限量》规定,在牛、羊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林可霉素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造成胃肠道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及肝肾功能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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