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秦文学分类的文章(高华平经)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0期P11—P12,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关于先秦文学分类的文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关于先秦文学分类的文章(高华平经)

关于先秦文学分类的文章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0期P11—P12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哲学研究所,摘自《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6期,范利伟摘

近年来,中国的学术界特别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者,在注重对先秦文化经典的文学文体学研究的同时,似乎越来越重视对这些先秦文化经典的文本形式、文本生成和书写方式等方面的研究,并几成“显学”。但由于中国先秦时期的学术尚未分化,还没有现代文、史、哲等学科划分,因此可以说,几乎所有关于先秦经典文本的形式问题,实际都不只是一个经典文本的形式问题,而是一个思想文化内容的创作、表达、传承和思想文本的生成问题。这也就说明,在我们今天研究先秦时期的文本形式时,就不应局限于从其文学的内容体式来进行探讨,而应该从更广阔的视野——先秦时期中国人思想文化的创作、表达和传承——这一思想史的视角来进行考察。

先秦文章或著述的文体类型和文体性质

先秦文化和文学是中国文化和文学的重要源头。就文章的体式而言,先秦时期不仅已有典、谟、训、诰、誓、命、祝、诔、诗、歌、赋、颂、箴、铭、序、辞、传、解、说、记等各种文体形式,而且此后中国古代的各种文体,也差不多都产生或可以溯源于先秦的经典文本,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流传久远的“文体皆原于六经”(先秦为“六经”,西汉后为“五经”)的观念。

但是,如果我们从中国思想史,具体来说从先秦时期中国人哲学思想的创作、表达、传承及思想文本生成的角度,对中国文学史上“文体皆原于六经”观点的产生以及形成于先秦时期的各种文体形式进行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这种观念实际是在暗示着这样一个事实——先秦所有的文体类型和文本形式,就文章或著述的性质而言,实际皆可归入两大类,即“圣人”所创作的“经”和绍述、解说“圣人”之“经”所含奥义的“传”。

先秦文本类型和形式特点形成的思想史原因

先秦时期中国文体的发展演变,之所以会形成以“圣人”所创作的文章或著述为“经”,以绍述、解说“圣人”之“经”的文章或著述为“传”的格局,其中除了先秦文体形式自身的发展演变之外,最根本的是当时中国思想史发展之大势使然,与当时思想文化的创作、表达、传承及思想文本和意义的生成密切相关。

在先秦思想史上,唐尧虞舜时代,巫史垄断学术文化,自属“王官”之学;夏、商、周三代,由于仍是“学在官府”,“官守其学”,当时思想文本的创作、表达和传承,也都显示了鲜明的“王官之学”的特征。

具体到夏、商、周三代,《诗》《书》《礼》《乐》《易》《春秋》等思想文本的创作、表达、传承及思想意义的生成,即可见出其在在皆是的“王官之学”的特点。从思想文本的生成来看,当时的《诗》《书》《礼》《乐》《易》《春秋》等,都只是某种官方文书的分类汇编,其创作和传承者的身份都属于“王官”,无疑代表了当时各朝帝王和官方的思想与意识形态;其著作文本或文章的体式,也都属于官方文书的性质和类型——可以说都属于“经”;而这些保存于官府、“官守其学”的文章或著作文本,皆是既没有、也不可能有异本的,也皆是既没有、也不可能有“王官”之外的人对它做出解释的,即是没有“传”的。

但到春秋战国时代,学术思想发生了质的变化。王纲解纽,“王官失守”,“礼崩乐坏”,士阶层兴起,“王官之学”散于天下,百家得之,遂成为诸子百家之学。孔子为了教学的需要,首先对夏、商、周三代《诗》《书》《礼》《乐》《易》《春秋》等旧典进行整理,尊之为“经”;并和自己的学生一起对之进行新的解读,形成了先秦诸子中的第一个学派,即儒家。而诸子百家亦随之蜂起。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学术思想上的深刻变化,既表现为以儒家为代表的士人对夏、商、周三代经典的文体性质和文本类型的改变(尊之为“经”),也表现为当时社会对这些经典的个性化的自由解读和对此前原有思想文本形式及其生成方式的解构与重构。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孔子开始整理夏、商、周三代的《诗》《书》《礼》《乐》《易》《春秋》等旧典,成为“六经”,而他的弟子亦将孔子的言论或著述并称为“经”,并以自己对“六经”和孔子言论或著述的解说为“传”。这又导致了中国先秦思想史和文体学史上最早的“经”与“传”(“论”“说”“序”“解”等)的二元对立。很显然,先秦时期这种文体类型和文本形式新特点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并不在文体或文本形式本身,而在于当时学术思想和哲学思想的演变。刚开始的时候,或只是孔子的个人行为,但随着孔子的教育实践,这种形式被“七十子”及其后学广泛接受和仿效,再然后又被其他诸子学派接受和进一步改造——他们都在推崇“三代之政典”为“经”的同时,还视本学派的“圣贤之言”为“经”,而以对这些“经”的“解说”为“传”;有的还进一步将自己“论说”性文章或著述中的纲领性观点、“提纲”整合为“经”,而对之加以解说,遂形成了整个先秦文学和思想界自造“经”“传”的传统。

先秦“经”“传”的文本结构

先秦时期的各种文章或著述,实际只有“经”和“传”两种不同性质的文体类型或文本形式。综观现存的先秦文献,这种“经”“传”二分的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大致有三种基本的形态,即“经”“传”分离型、“经”“传”合体型和“经”“传”交叉型。

其一,所谓“经”“传”分离型,是说在先秦时期,某一文章或著作文本的“经”“传”和后世的两篇独立的文章一样,以互相分离的状态而存在。

其二,所谓“经”“传”合体型的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是说在先秦时期,某一文章或著述的“经”和“传”两部分是以前“经”后“传”(“说”“解”“记”“义”等)结合为一个整体的形态而存在的。

其三,所谓“经”“传”交叉型的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是说在先秦时期,某一文章或著述的“经”和“传”两部分既不是互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也不是前“经”后“传”式的“经”“传”两部分合为一个整体的文本结构,而是一篇(或一段)中并不出现整篇整段的“经文”和“传文”,而只是在具体的解说文字之前后或中间才引出一句或数句“经文”,然后加以解释。

先秦“经”“传”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的演变历程

先秦时期的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主要有“经”“传”分离型、“经”“传”合体型和“经”“传”交叉型三种基本模式,但这三种结构模式却并不是同时产生的,而是存在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从现有的相关资料来看,先秦这种“经”“传”二分的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模式,大致经历了早期(孔子时代)初立“经”“传”、中期(“七十子”及其后学时代)以“传”入“经”和后期诸子百家自造“经”“传”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孔子是我国文体学史上“划时代之学者”和“经”“传”文体真正之“开祖”。在中国文体学或文本类型学的历史上,孔子开启了一个“经”“传”并立的时代。

先秦“经”“传”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发展演变的第二阶段,是孔子之后(“七十子”及其后学时代)的以“传”入“经”时期。所谓以“传”入“经”,是说在孔门“七十子”及其后学时代,一方面,如儒家继承了孔子“解经”的传统,继续对“六经”(“六艺”)等前代典籍进行解说和阐释。另一方面,又如儒家对孔子之遗说加以整理而形成新的“经”那样,诸子亦皆对本学派祖师的学说加以整理而名之曰“经”,并对之加以解说或阐释而成为新的“(经)传”。因为包括“孔子之言”在内的每一学派祖师的遗说,原本都只是“解说”上古夏、商、周三代“先王之政典”的“传”,而现在却被各诸子学派的后学奉为“经”并加以“解说”,故我们称之为“以‘传’入‘经’”。

先秦“经”“传”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进一步发展演变,最后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即自造“经”“传”的阶段。所谓“自造‘经’‘传’”,是说此时诸子百家之著述,已不再满足于解释上古三代的经典或阐发师说——以“传”入“经”而立论,而是在其文章或著述中先提出自己纲领性的论点以作为“经”,然后再自己进行阐述和论证。因为这个“经”和“传”都是诸子自己所作,故可名之曰“自造‘经’‘传’”。从此,文章的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就可以无所羁绊地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了,而先秦文体类型和文本结构的发展也就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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