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时间新规定(机动车年检周期有变化)
来源:【西安日报】
日前,我国出台了《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10月1日起,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年检周期进行调整。9月27日,记者前往西安公安交警车管处东区分所,对大家关心的私家车检验周期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了解。
当日下午,很多来东区分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在导办台咨询车辆审验是否上线的问题,东区分所所长贾茹也在大厅为群众解答。据贾茹介绍,新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也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为方便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公安部已在全国推广应用电子检验标志,广大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检验标志,不需要再申领、粘贴纸质检验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形不适用新政策:一是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二是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车主在车辆免予上线检验期间,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新政策出台后,东区分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内部业务专题培训会,重点学习此次新政策调整内容,便于及时为群众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切实提高办理业务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佳
编辑:安之
审核:彭彭、文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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