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查出乙肝(体检查出乙肝会丢工作吗)
现在,入职体检、公司福利体检成了“某些人”走向人生巅峰的绊脚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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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为乙肝而被辞退或拒绝聘用的案例不胜枚举:
※案例1
2016年刚从本科毕业的小黄,在深圳短短一年至少丢了5份工作。原因竟然是用人单位一发现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把他炒了。就这样,小黄持续失业又花光了积蓄,又没地方住,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
※案例2
2016年2月,陈强(化名)顺利通过某公司的初试、复试,被录用。公司表示体检合格就可以来上班,体检项目包括乙肝两对半。后来,查出陈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公司拒绝录用。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早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而2011年,卫生部也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也就是说,除了乙肝患者不能从事的行业,如餐饮业、医药行业、食品加工等。其他行业,单位体检不能要求员工检查乙肝两对半,只能检查肝功能。
法律是明文规定了,那么,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二、部分企业是如何规避法律的?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少企业照查不误。乙肝检查仍然在暗中进行,发现携带乙肝病毒的员工把他们辞退,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
1.签署乙肝检查知情同意书。
要求应聘者或员工以个人名义体检,或者让他们签署乙肝检测知情同意书,并提供体检结果。
虽然大家都知道了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是违法的,但是在用人单位面前,被雇佣的人总是弱势的一方。为了来之不易的工作,大家还会做包含乙肝两对半的体检。
2.还有单位甚至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加入乙肝检查,然后要求医院向公司报告哪些人有乙肝。
3.更简单粗暴的,直接强制规定检查乙肝。由于找工作难,很多人不得不向企业低头,被迫接受乙肝检查。
企业为了确保员的身体状况正常为企业的服务,以及避开会影响其他人的传染病,要求进行入职体检。
但由于大多数人对乙肝的不了解,认为乙肝是个危险的传染病,导致大家谈乙肝色变。在这里,小乐必须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名,告诉大家乙肝究竟是什么?
三、乙肝是什么?
目前感染乙肝病毒的患者主要分两种:
图:乙肝分类 / 来源:乐检查原创
一个是乙型肝炎患者(简称:乙肝患者),一个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简称:乙肝病毒携带者),它们之间唯一区别在于:肝功能是否出现异常,即肝脏细胞是否受损。
而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正常人没有区别,可以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并不会对其他人造成危害。
更退一步讲,乙肝有固定的传播途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是不会传染乙肝病毒的。
四、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
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有: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
血液传播:乙肝病毒是血源性病毒,不同传播途径都必需以血液作为载体。我国近年输血管理很严格,输血传播已经十分罕见;当前较常见的是“微量血液接种”,如纹身、纹眉、刮脸、吸毒等,因感染隐匿而不自知。
母婴传播:这种传播曾经是最重要的途径,由于乙肝疫苗的普遍接种,这一途径很大程度已被阻断。
怀孕期间在子宫内,胎儿被传染的几率只是10%,不是很高。感染的危险期发生在围生期和出生后。作为一个大三阳母亲,因为与孩子密切接触,孩子出生后被感染的可能性达到90%—95%。
性传播:性生活时因黏膜损伤而感染。在欧美性接触是成人乙肝病毒传播的最重要途径,所以乙肝病毒在西方被称为性病毒。
而以下途径是传播乙肝病毒的。
图:乙肝病毒非传播途径 / 来源:骆抗先博客
所以,乙肝病毒没你说的那样可怕,企业主应该多学点医学常识!
所以,企业可以要求你做肝功能检查,但没权要求你做乙肝两对半检测。如果你肝功能正常,无论有无病毒都可合法上班;如果你肝功能异常,无论有无病毒,就得回家调理正常咯。
(注意:肝功能检查和乙肝两对半是两类检查,不是一回事儿,建议阅读下面推荐的文章,读完秒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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