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结果(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近日,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汕头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健全招生工作保障机制。
通知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在录取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时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凡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要严把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审批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任何家长和学生不得以在家学习或接受教育机构培训等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公办小学招生: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针对公办小学招生工作,通知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地段学位,确定各公办小学的服务范围,各小学招生地段范围要相对稳定,做到学位分配相对均衡。各区(县)应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具体办法(各小学的服务范围与上学年相同的,要再次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及时调剂公办小学学位,防止因学生流动导致学位空置,确保所有本区(县)户籍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的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由龙湖区教育局会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文件中向社会公布。
公办初中招生:实行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
针对公办初中招生工作,通知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的生源情况和初中学位状况,合理划定和调整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实行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实行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及时调剂公办初中学校学位,防止因学生流动导致学位空置,确保所有本区(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都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县)小学就读的,在本区(县)范围内升学;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升学,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按学籍所在区县政策执行)。各有关小学应于6月底前将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安排升学的学生名册报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汕头大学附属小学和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除升上本校初中部或就读民办初中外,其余学生按其户籍归属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升学。上述学校应主动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并于6月底前将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名单按户籍分布抄送给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汕头市第一中学初中部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由金平区教育局会汕头市第一中学研究,提出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文件中向社会公布。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初中部,剩余初中一年级学位由龙湖区教育局会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文件中向社会公布。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针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法和途径。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具体按照《汕头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实际,结合国家、省、市关于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区(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此外,通知还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保障学位供给,依法做好辖区内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禁违规招生行为;优化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公办学位供给;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通知明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1周向社会公布,确保在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全面达到国家及省的要求,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按程序报市教育局核准。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确保不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严禁任何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各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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