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女英雄卓娅怎么死的(苏联女英雄卓娅遇害)
最近写了一篇有关交战规则的文章,收到不少评论留言,大多数都是带着一种不理解的态度,这并不奇怪,毕竟在主流宣传中,对于战争法则和战争期间的一些规则的东西很少,以至于就别人忘却了,但这些规则确实存在。
毕竟战争,即便是反侵略战争,也不是拿起枪来就打那么简单。战争是一个体系,是政治的延续,作为一个体系,当然也是有规矩的,以后我会陆续的跟大家谈这个问题。
今天主要和大家讲违反战争规则的案例,这个大家都应该听说过,就是苏联女英雄卓娅遇害的案例。
当然了,我依旧从交战规则和战时法则讲起。
首先,卓娅是合法的交战人员吗?
回答是肯定的,卓娅是合法的交战人员,但不是拥有军籍的现役军人。在有些文献里,他们被认定为志愿者。
但无论有没有军籍,只要接受了军方的委托,执行军事任务的,理论上就是合法的交战人员,其他认定为合法交战人员的细节还有,下面慢慢阐述。
从相关的资料显示:1941年11月17日,德国军队离莫斯科仅仅只有60公里,此时斯大林向几个牵制小组签署一个428号密令,目的是破坏供给德国士兵居住房屋。
在这条资料里,显示出包括卓娅在内的牵制小组成员,是是按照斯大林签署的命令行动的。
不过我个人认为,斯大林作为大本营最高统帅,是不可能直接向几个牵制小组直接下命令的,但命令是真实的,只不过不是下给那几个牵制小组,而是负责该地区牵制行动的所有作战人员和军官,而卓娅所在的牵制小组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毕竟这么一支小小的抵抗力量,在广大的莫斯科防区区域几乎不值一提,她又不可能直接对斯大林进行战术负责。
但作战命令赋予的合法作战身份依然有效。
11月21日,包括卓娅在内的2个小组,穿过了前线,执行在鲁兹斯基区的许多村庄里进行放火的任务。每个志愿者被分到一支手枪或一支左轮手枪和3瓶易燃性的液体“KC”,能够吃上5天的食物定量和一瓶伏特加。
这也是能证明卓娅合法人员的证据。他们有明确的任务和组织形式,携带相应的武器,这些都符合相关的交战规则。
在资料中找不到其他有关合法作战人员的说明:比如,统一的标志和联络暗语。但这一点在后来的行动中得到一点证实,在卓娅被俘的时候,她并没有开枪,这对于一个勇敢的游击队员来说有点不合常理,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她遭到突袭;二是她错认为德军是同伴,而放松了警惕。
我分析两种可能应该同时存在,因为有资料显示,卓娅是被叛徒出卖的,由叛徒带领德军实施抓捕时,卓娅会放松警惕,这同时也证明,游击队员之间应该提前设定好了统一的标识和联络暗语。
综上,卓娅属于合法的交战人员,享有战俘的待遇,但是德军332团和长官路德瑞尔中校却没有这么做。
他们首先对卓娅进行的残忍的刑讯,时间长达三个多小时,最后又以“纵火犯”的名义将卓娅绞死,并暴尸长达一个多月(死刑 侮辱刑)。
显然,刑讯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破坏小组的情报,以减少损失(看来这种破坏战术取得了不小的战果)但是卓娅没有屈服,也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情报。
如此可证明,德军是知道卓娅的合法作战人员身份的,不然也就没必要刑讯情报了。
但德军为什么要以“纵火犯”的身份罪名杀害卓娅呢?其实就是为了规避战争罪行,只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
有些事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占领军是有义务保护占领区的平民并且维护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的。毕竟刑事犯罪是任何一个意识形态和社会都不能容忍的行为。
而德军在明知卓娅合法作战身份的情况下,依旧对其刑讯,乃至杀害是一件违反战争法则的案例(不得杀害战俘)。于是德军就将卓娅污名化,忽视他的作战人员身份,而将其作为“刑事犯”处理。
战时杀害战俘是违法的,但是有组织的处理刑事犯就不是。
毕竟卓娅并没有穿德军制服,这就构不成间谍罪,不能以间谍罪处刑,而战俘是受到日内瓦公约保护的,于是就从卓娅穿着平民服装找茬。(苏联解体后,又有一种说法,说卓娅烧毁的不是军车而是马厩(军事目标而是马厩,而马厩属于当地村民所有,这多半是些德棍干的吧,这么多年了还想翻案。))
但德军毕竟是心虚的,在撤退之前,吕德雷尔上校命令清除所有杀害卓娅的现场迹象。在1月1日的晚上,德国人锯掉了绞刑架。1942年1月12日,苏联红军108师的一个步兵团进入了彼得里舍沃村,想办法获取了卓娅等游击队员遇害的证据。
当这些证据送到了斯大林的办公桌上后,斯大林下达了那道“不接受332团投降”的命令。
这道命令也是符合交战时期规则的,作为大本营的最高统帅,斯大林有权下达“报复的命令”。(德军作战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只有在军官下令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报复。)
从这一情节说明,斯大林对卓娅的遇害担负起了一个指挥官的责任。
这道命令得到了忠实的执行,至1943年到1944年这个步兵团解散为止。除了向西撤退的向英美盟军投降人员和战死的人员之外.所有人都被苏军俘虏后处死了。
我是十三哥,谢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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