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逸,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逃逸?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逸!!!
交通事故猛于虎,道路通行要小心。车在路上跑,人在路上走,车多人杂,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有些人选择理智对待,积极负责;有些人却趁着月黑风高四下无人,撒腿就跑,给伤者及其家属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同时肇事者自己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一、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如何判断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1、 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然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判断行为人是否系明知,应当结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要从交通肇事的时间、撞击的部位、车辆毁损程度、肇事时行为人的状态、肇事后行为人的反应等方面客观地评价,从而确定其是否具有逃逸情节。
2、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逃避法律追究,既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民事及行政法律追究,具体而言,就是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救助伤者、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听候处理等义务。
3、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交通事故后,是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这段时间。行为人实施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一经实施,便立即成立。若行为人在接受事故处理机关处理后逃逸的,因为行为人的逃跑不会加重被害人的危害后果,行为人的逃跑行为性质实为脱离处理机关控制的脱逃行为。
三、“潜逃藏匿”主要有以下情形
(1)发生事故后肇事人不报警,在围观群众中观察情况,不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2)肇事人找人冒名顶替:
(3)肇事人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后离开,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肇事人虽未驾驶车辆,但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即行人、乘车人等不属于车辆驾驶人的人员也可以是肇事逃逸主体;
(5)肇事人因害怕被打等原因离开现场后,未立即报警或者报警后失联;
(6)潜逃藏匿的其他情形。
四、 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为及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接受调查,未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
(3)为履行救治义务,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按时返回的;
(4)因本人受伤需要救治并且没有能力报案而离开现场,委托他人报案或本人具备报案条件后报案,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
(5)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离开现场,但及时报案接受调查的;
(6)有证据证明驾驶人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当事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等等。
五、逃逸的有什么后果?
1、民事责任:责任认定不利
责任认定: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肇事者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行政责任:处罚更加严厉
肇事逃逸行为人需承担如下责任:
(1) 一次性扣12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2) 罚款、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驾驶员来说如果肇事后逃逸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3) 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驾驶员来说如果肇事构成犯罪,会吊销驾照,但如果有逃逸行为,则会终身禁驾。
3、刑事责任:罪责加重
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由三年以下变成三年以上甚至更高。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可知: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法院认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例
2020年5月29日凌晨1点,程某驾驶某品牌高档轿车在市区与三者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及道路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程某弃车逃逸,并叫来自己的妹婿顶包处理事故,但被交警当场识破。程某逃逸后即失联,直到5月31日才到交警队接受调查。6月2日,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程某未注意安全驾驶且在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在向左变更车道时未开启转向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6月7日,程某持认定书向保险公同报案,保险公司认为程某肇事逃逸,商业险不赔。
程某诉至法院,认为自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认定书也未明确属“交通肇事逃逸”。理由是程某在事故后叫来妹婿处理事故,没有破坏现场是自己离开现场是自行到医院就医,不是逃跑:三是自己后来到交警接受调查,没有逃避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辩称:一是程某在事故发生后,实际存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商业险不予赔付。二是经调取交警询问笔录,程某承认当晚饮酒,其舍近求远到一家社区医院就医实质是为了逃避酒后驾驶法律责任(经法院函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答复因程某逃逸,没有血液固定证据,故在认定书中无法认定醉驾)。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七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有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报警的义务。综合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原告构成酒后驾驶及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原告没有提起上诉。
另外,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找人顶替的,顶替人主观上有包庇他人的故意,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以包庇罪论处;被顶替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七、律师提醒
在行车途中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盲目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
发生事故后逃逸是最愚蠢的行为,律师提醒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能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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