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证明(大家办理过吗)
本人身份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证明?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证明
本人身份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其作为失业人员报其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其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戚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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