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宣传小课堂(扫黑除恶知识小课堂)
扫黑除恶,重拳出击
Q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A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A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A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A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A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Q
“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A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A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A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A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Q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A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如果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还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
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一是电话举报。可通过高新区扫黑除恶办24小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756-8646110或 0756-3629543举报,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是信件举报。群众可通过高新区扫黑除恶办举报信箱举报。收信人:珠海高新区扫黑除恶办,地址:珠海市金鼎金峰中路208号高新区扫黑除恶办,邮政编码:519085。
三是现场举报。可直接到高新公安分局举报,或向当地派出所当面举报。
四是网络举报。可直接关注“珠海高新区”微信号进行留言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zhgxqshb@163.com”进行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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