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有婚前行为(婚前性行为究竟可不可取)
01
在我大三,和男友疯狂开房“啪啪啪”的时候,我的学姐很认真地告诉我,她反对婚前性行为。
学姐说她是个很传统的人,她认为女人的第一次要留给自己的老公,以贞操来代表对老公的诚意。
我不认同学姐的观点,因为我坚信现在的男友会成为我以后的老公,早一天让他享受性爱的快乐才是表达对他的诚意。
但我们都没能说服对方。
最后我们出去豪吃一顿,举杯祝愿对方获得幸福。
02
毕业后,学姐就和男友结婚了。但不到半年,又传出了她离婚的消息。
我发了一条短信,表达了我对学姐的关系。
学姐打了一通电话过来,说:“现在,我赞同你的观点。婚前是应该有性行为的。”
学姐说,她和老公谈恋爱的时候都没有谈及房事。所以学姐自然认为老公和她一样,不支持婚前性行为。
等到结婚当晚,到了学姐期待与老公共赴巫山行云雨的时候,才发现老公性冷淡。
学姐的老公甚至告诉学姐,他拒绝与学姐发生性关系,也无意改变这种状况。让学姐不必尝试说服他去看医生。
学姐也以为,两人只要有爱就能克服“无性”这个问题。但在半年后,学姐终于还是决定离婚。
她说不是忍受不了没有“性”的生活,而是忍受不了对方明知有隐疾,但选择对她隐瞒和欺骗。是忍受不了对方明确表示不会为她的“性”福接受治疗,对她生理需求不尊重。
婚前性行为有一个突出的优势,是能有效避免婚后因为性生活不和谐造成的离婚。
03
尼日利亚的一名女子在结婚一周后,就与自己的丈夫离婚了。离婚原因是她丈夫的丁丁太大,她无法承受。
所以,不要以为性生活不和谐就一定是指丧失性能力。
有时候,性能力太强,也会导致性生活不和谐。
迪拜有一个女人,她希望每天都能享受到2-3次的性爱。然而,她的老公最多只能达到一星期3-4次。
她的老公曾要求她去医院检查却被拒绝。而她坚决表示,如果不能满足她的性需求,她就会与无法满足她的丈夫离婚。
所以,不要认为性生活不和谐就一定是男人的问题。
有时候,女人的一些需求也会导致性生活不和谐。
04
张爱玲曾说过,通往女人灵魂的通道是阴道。
“性”当然不是婚姻的全部,如果你和他有很深的感情基础,而性生活不和谐也到了双方不可掌控的地步。你们可以在婚姻里做一对没有“性”的灵魂伴侣。
但不可否认的,“性”是婚姻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些有经验的人会知道,“性”是缓和夫妻矛盾一个很好的办法。甚至有专家建议,不要把夫妻矛盾与拒绝性爱作联系,否则会让矛盾加剧。
而保证婚姻中性生活和谐的一大前提,就是婚前对“性”进行检验,进行婚前性行为。
如果你们在婚前的性行为中都能享受到快乐,彼此契合,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你们婚后生活“性”福。
但如果你们不能在婚前性行为中享受到快乐,你们就需要考虑这一桩婚姻是否能如你所想的那么“性”福美满。
接受或不接受婚前性行为,都有着各自合理的理由。
只是婚前性行为,是对婚姻“性”福的一大有效保障。
当然,前提是要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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