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看书就浑身发热?看书吓出一身汗

看书吓出一身汗

近日看《容斋随笔》,每每很有收获。但有时细细琢磨里面的文字,也是感觉心惊肉跳,战战兢兢,浑身冒冷汗。

这就好像是读《水浒传》,我们常常快意于梁山好汉的替天行道,对贪官污吏的手起刀落的处决。但是细想一下,这些梁山好汉手里有多少条人命,有的即便是贪官污吏,奸臣逆子,但肯定有一些人是罪不至死的;更何况那些无辜的百姓呢?他们是真正的“躺刀”的冤魂呀。江州劫法场的时候,李逵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单枪匹马从十字路口茶坊楼上跳下来,手起斧落,砍翻两个行刑的刽子手,两个刽子手有何罪,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而已;到了十字路口,李逵不问军官百姓,一路杀过去,只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梁山好汉跟着他跑,跑到江边的时候,李逵已经满身鲜血,还在江边杀人。就连晁盖都看不下去了,挺着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但是,李逵却不管这些,还是起劲地杀杀杀。

当然,鲁迅先生也曾写道:“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即便是看客,就该死吗?即便是该死,难道就应该由李逵来执行惩罚吗?他有什么权利,疑惑是权力这样做?想到这里,本来憨直可爱的李逵瞬间变得面目狰狞了,说不定还会闯进你的梦里杀杀杀。

现在说说《容斋随笔·妇人英烈》里的几个小故事。

故事一:

马超背叛汉朝,抓住赵昂的孩子月为人质。赵昂询问妻子该如何办?他的妻子异说得大义凛然“雪君父之大耻,丧元不足为重,况一子哉!”。意思是说,为了洗刷君王和父亲的奇耻大辱,掉了脑袋也不值得重视,何况一个儿子呢?在异看来,人并不是平等的,君王和父亲尊严要比自己的性命重要,自己的性命要比儿子的性命重要。确实“异”的很。难道这是独特的母爱?反正我没感受到温暖。试想一下,如果让他的孩子月知道了母亲这番话,会有何感想?

故事二:

刘裕讨伐逆贼时,其共同谋事的孟昶担心妻子周氏,想着同妻子离婚。但是周氏也是大义凛然的说“君父母在堂,欲建非常之谋,岂妇人所能谏?事之不成,当于奚官中奉养大家,义无归志也。”这倒是慷慨激昂,颇有胆识。但是他又说“观君举措,非谋及妇人者,不过欲得财物耳。”指怀中儿示之曰:“此儿可卖,亦当不惜!”我们自然可以理解为周氏是在一种假设,假如这个孩子要是能够卖钱,她也不会可惜。不要忘了,这还没有到生死攸关的境地,竟然就可以将孩子卖掉。难道不是亲身的?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么就不不可惜的。看来,在周氏心中,忠君爱国是高于一切的。看来,母爱有时也靠不住呀。

故事三:

刘仁赡守卫寿春时,他的年幼的孩子刘崇谏在夜里坐船渡过了淮河的备案,刘仁赡下命令斩首。看来刘仁赡应该是铁面无私、不徇私情的,不过这样斩杀自己的孩子应该是有点过分,要不监军也不会派人去向孩子的母亲求救。但是求来了一个狠角色。他夫人说“妾于崇谏,非不爱也,然军法不可私,若贷之,则刘氏为不忠之门矣。”趣命斩之,然后成丧。孩子的母亲竟然催促自己的丈夫赶快杀掉他们的小儿子,然后备办丧事。刘崇谏还只是孩子,估计不会超过十岁吧。他懂什么,他也不是军人,怎么能按军法处置呢?再说,即便要处罚,也应该先处罚载他渡河的人呀。但是,孩子的父亲竟然要斩首,孩子的母亲竟然还催促。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一对什么样的父母呀。刘崇谏还是赶快转世投胎吧。

都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但是,在这几个故事里我却读出了嗖嗖的冷气。可能是在古代妇女被忠君爱夫思想禁锢的厉害,以致于都被洗脑了吧。只要是有利于君主的,有利于丈夫的事情,那就是天大的事情,只有那样做,才能称得上守妇道,当然,这绝不仅仅是爱面子的问题,说到底,是思想的愚昧,是认识上的无知。这正如古代女子追求的“贞洁观”一样,已经演变成了一种道德观念,所以才会出现视孩子性命于不顾的现象。

还有一点是需要关注的。这类故事出自《容斋随笔》,并且还被洪迈归在“妇人英烈”卷中,显然是褒扬的态度。而《容斋随笔》又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它与沈括的《梦溪笔谈》、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这也能说明这部书在当时已经是广有影响,广受关注,充分肯定的了。由此看来,这些女子的这些骇人言论在当时是被普遍认可的。怪不得鲁迅说封建史就是一部吃人史。地位低下、胆怯柔弱的女子都能对自己的孩子下如此毒手,其他人会怎样,就不难猜测了吧。

为什么一看书就浑身发热?看书吓出一身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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