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该不该去县城买房(鼓励农民进县城买房)
近期,江苏阜宁、吉林桦甸、四川宁南等多个县市(县级市)相继发布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政策,包括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可享受5万元奖励、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引发舆论热议。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并非最近才有,只是因为出现了“现金奖励”等更优惠的政策,显得更引入注目。近些年,随着我国城镇化出现“大城市热”、城乡人口流动频繁,一些县城普遍存在人口流失现象。根据七普数据,在已公布数据的2700余个县区中,2010年至2020年中人口出现流失的县区约有1480个,占比超过一半。
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到“人口流失县城”,要求这些县城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有序引导人口向邻近的经济发展优势区域转移。鼓励农民进县城买房,并提供一定优惠,可以看作是这一大背景下的具体操作。
在我国行政区域架构中,县城属于服务农村、连接城市的关键枢纽,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单元,对乡村地区有着直接的辐射带动能力。因此,县城发展得好不好,直接事关我国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而任何城市的发展,无论规模大小,关键就在于人。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之后,关键是要尽快实现身份转变。
说到底,最终能使农民扎根县城的,不是房子,而是稳定的工作和可观的收入。上述《意见》就提出,“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只有真正完成从“农民”到“市民”身份的转变,新流入的县城人口才能留得住、有活干。
这就要求县城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要让农民看见实实在在的保障,自觉对比出县城优于农村的居住优势。以吉林桦甸市为例,针对进城购房的农民,设置了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购房农民减税等优惠政策,这就提高了“进城买房”的性价比。
鼓励农村进城买房,不能只是刺激楼市的短期举措,不能有急功近利的心态。而是要遵循发展规律,注重整体规划,结合县城自身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特点,取长补短,以打造更加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来吸引农民主动进城。
比如,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县城,可以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传统的农业大县,可以合理发展农产品加工区县城;自然或人文条件优越的县城,可以重点发展旅游服务业。通过产业发展来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就业岗位来留住居民,这才是“无声胜有声”的鼓励。
另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也要注意留有后路。一些农民可能暂时能在县城谋生但又缺乏稳定性,当他们无法在县城立足时,能否重返农村?这就牵涉到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原有“乡村优势”的取舍问题。对此,或许可以考虑设置一定的过渡期,从而降低进了城却难留的风险。
责任编辑:王磊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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