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一定要以小见大吗(散文评头论足)

美文汇粹,传播美好,微信关注文粹斋!文|醉柳

头在身体中的比例约占1/7,重量据我估计一般不会超过15斤,若谁有疑议,不防自己割下来一称便见分晓!

看其外形,40%以上的面积被毛发覆盖,剩余这不足60%的地方不但凹凸不平,而且竟分布有七孔之多,构造复杂可见一斑!

散文一定要以小见大吗(散文评头论足)(1)

最可怕的是它的顶部内存极其强大,竟可以操控超过自己5---7倍或更多重量的身体,进而完成自己的意愿!

凡事百密总有一疏,难保周全。为确保自己不受中伤,不择手段的把心当作了挡箭牌。

遇事有先见之明,必然“心思缜密”;有点才识就可“心高气傲”;“两情相悦时便“心有灵犀一点通”了。若现实与梦想差距太大则有“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之说,要是对一切不抱有幻想那就免不了“心灰意冷”了;不能宽以待人必被冠以“心胸狭窄”,作事不留情面肯定隶属“心狠手辣”,定被骂作“狼心狗肺”!

然而头依然高高在上,以一种不倒翁的姿态避开了所有的锋芒,理理发,焗焗油,定定形,好不惬意!

再说说脚吧,只因长的位置和头有天壤之别,故最不受人待见!

虽然明面上颇受优待,先着以袜再穿以鞋百般呵护;但到了邀功请赏的时候却没有脚的份儿了。

明明是脚在走路,可人们却在替腿说话:“哎呀!路走的人腿好疼啊…”你让脚情何以堪?

散文一定要以小见大吗(散文评头论足)(2)

高跟鞋是哪位和脚有仇的家伙发明的吧!穿上它身材确实是好看多了,但谁考虑过脚的感受?

为了赶时髦,竟有爱美女士在大热天还给脚穿上靴子,说到这一点你还别不屑一顾,有本事让头在里面待一天试试!

更令人发指的是封建社会对脚的残害,为了所谓的畸形美,不惜挫筋动骨掰折脚趾,裹成美名其曰的“三寸金莲”哗众取宠。虽然那个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然而“女人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的歇后语却还在被人时常说起…

散文一定要以小见大吗(散文评头论足)(3)

现在的人多喜欢穿皮革类鞋,除外表光鲜外还经穿耐磨,但也促生了一种叫“香港脚”的脚气病,着实令脚苦不堪言!

男人是家里顶梁柱,脚一般比女人的偏大,手提肩扛总离不开脚的默契配合。尽管如此还是没有落下美名,脚字前面总被冠以定语“臭”字!

头和脚同样长在人的身体上,就因所处位置的不同而境界尴尬!世人爱头而独欺脚何也?

散文一定要以小见大吗(散文评头论足)(4)

这不禁让我联想起当今社会的时弊:凡事倘若做的卓有成效或成绩斐然,必然离不开高高在上的、领导的聪明睿智和英明决策,一但出现问题,全由平时鞍前马后尽心竭力的下属(其实以合同工和零时工为多)替罪,这何尝不是头的高明与脚的悲哀!

什么也不说了,既然脚如此不受待见,有本事,用头走一天路试试!

文图无关,文由醉柳(本名马伟,生于75年,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寨子街人。文学爱好者,尤其擅长散文诗歌的创作! )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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