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

托尔斯泰曾这样评价莫泊桑:不是按照他所希望看到的样子,而是照事物本来的样子来看事物。他尽可能地展示人的自然本能,揭示现实的肮脏,表现人的可怕、人的痛苦。

莫泊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每次读完他的作品后,总会有些不同的感受。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多,对故事中的人物就会有更深一层的领悟。

正如托尔斯泰评价的那样,莫泊桑的作品中,既有人的可怕、也有人的痛苦。没有过多的渲染,只用最客观的笔触,“零度”的笔温,将可怕和痛苦还原,让读者自行品味。

《我的叔叔于勒》就是这样一部作品,故事围绕于勒的起起落落,展现了金钱主宰一切,人们趋利避害的可怕嘴脸,和底层卑微者无力改变生活的痛苦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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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1)

1. 于勒作为底层卑微者,被剥夺了“动作、语言和思想”

于勒是谁?

小说中“我”父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叔叔。

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听说,他不务正业,是个败家子。

于勒真的那么不堪吗?他到底怎么想的?

读者并没有在故事中,发现于勒的想法。因为莫泊桑采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故意将于勒边缘化,让他成为了一名“没有动作、没有语言、没有思想”的卑微者。卑微者只能沉默地承受外界的冷漠和非议,只能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自舔伤口。

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2)

①没有语言

据说他在勒阿弗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他叫于勒,姓达芒什,或者是达旺什,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一个姓,听说他在美洲的时候,阔绰过一段时期,可是你看,他如今落到了什么地步。

这一段是菲利普先生向游船船长,确认卖牡蛎的水手身份时,船长说的一番话。对于勒这样的底层穷人,船长甚至连姓氏都懒得搞清楚

“据说”“听说”这些词,表明了船长的道听途说的。他不屑、也不愿意亲自向于勒证实。因为底层的卑微者,不值得被关注。人性的势力和冷漠,在这一刻通过作者冷静的叙述,被无限放大;于勒连介绍自己的权利都没有,这一点让人看到泪目。

②没有动作

突然,父亲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太太们享用的姿势很优雅,先用一块精美的的手帕,将牡蛎托起,再将嘴微微前伸,免得弄脏自己的衣裙。

游船上的一切,对菲利普夫妇来说都是新奇的。当菲利普先生,看到漂亮太太吃牡蛎时,他目不转睛地观察太太们的每一个动作,甚至觉得太太们吃牡蛎的样子很优雅。

菲利普的眼睛就像一枚追光灯,只能照到漂亮的太太们,却自动“拉黑”了旁边的老水手(于勒)。在菲利普先生眼中,老水手甚至不配有动作。“拿、撬、递”3个动词,与漂亮太太们一连串的动作相比,简单的不值一提。于勒的卑微,来自于别人的无视,与自己的仰视

③没有思想

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

菲利普夫妇朝思暮想的于勒,居然是一个穷光蛋?莫泊桑浓墨重彩地描写了菲利普夫妇,见到于勒后心理的变化。这一段,更是通过景物的描写,渲染了菲利普一家人的失落心情。

那么,于勒有没有认出菲利普一家呢?没有人知道。因为整个故事中,莫泊桑并没有给于勒安排一场内心戏。

这不光是因为小说的角度,是第一人称“我”。也因为于勒只是个卑微的底层贫苦人,所以他想什么不“重要”。而且在金钱至上的社会,他也“不配”拥有思想。

于勒是卑微的,卑微到不能有语言、动作和思想。人生最大的无奈,莫过于拼尽全力,也改变不了现状。底层贫苦人的无力感,通过莫泊桑“零度”的笔温,被放大;世人对底层贫苦人的冷漠与无视,通过莫泊桑冷峻的笔触,被呈现。

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3)

2. 金钱至上的“游戏规则”下,于勒永远都是个局外人

小说中,于勒被打上“糟蹋钱、坏蛋、行为不正、流氓无赖”等等负面的标签,成了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相认的底层卑微者。

这不光是因为在金钱主宰一切的社会,所有人都染上了铜臭味,还因为世人对待穷人和富人的双重标准:富人挥金如土,是“没脑子的花花公子”;穷人挥金如土,则是“无赖败家子”

于勒并没有出生在富贵的家庭,但是他却挥霍了自己的遗产,又侵蚀了不少哥哥菲利普先生应得的财产。在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于勒作为穷人,如此挥霍无度,不珍惜金钱。他不仅违反了“游戏规则”,也失去了继续生活在这里的权利

于勒被送上了去往美洲的商船,在美洲,做起了说不清的买卖、盘下了一个大铺面,还赚了点钱。于是,他写信告诉菲利普,自己会补偿他的损失,并由此在菲利普一家人面前,成了一位“有良心”的人。

但是,“酒醒诗残梦断”。美好的事情,就像握不住的沙,不得不扬了它。于勒“有钱人”的生活还没过够,就又被打回了贫穷的原形。以至于菲利普在游船上,与他重逢时,像躲瘟神一样,避开与他相认。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当人变成了金钱的“傀儡”,自己的判断,就会完全以金钱为标准。金钱至上的“游戏规则”下,一切都会向金钱看齐。

菲利普夫妇起初视于勒为“败家子”,是因为钱;之后,菲利普夫妇又把于勒,当成了全家的希望,还是因为钱;最后,菲利普夫妇像躲瘟神一样,躲避于勒,依然是因为钱。

遗憾的是,于勒自始至终都没看懂“游戏规则”。否则他也不会,明知自己是穷人,还继续“阔绰”,而不是学会“珍惜金钱”。

一个不懂“游戏规则”的人,自然会被“淘汰”。所以,世人才会站在趋利避害的角度上,厌恶、无视于勒。因为人们会自动拉黑那些“与钱无缘”的人,而亲近“家财万贯”的人。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对于利害的认识,通常取决于价值观的范畴。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包含对利与害的判断标准)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它的“游戏规则”,这听上去就充满了无力感。特别是对底层贫苦人来说,更显得无可奈何。也许于勒就是不想遵守“游戏规则”,受困于金钱,才想要极力摆脱金钱控制的吧。

遗憾的是,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中,蝼蚁始终难以撼树。而莫泊桑,就是想要我们看到“蝼蚁们”的无奈。

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4)

3. 如果于勒重头再来,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如果说,金钱至上的社会下,底层贫苦人是卑微的,也是无奈的。那么,于勒就一定得是悲剧收场吗?毕竟菲利普一家也是穷人,可他们却还能成为游船上的旅客,享受客户般的待遇。

所以,于勒的悲剧结局,其实和他的性格也有关。性格决定命运,美洲失败后,于勒不敢重头再来,甚至连说出真相的勇气都没有。因为他懦弱到无法面对亲属,更没有能力还债。

如果在美洲失败后,他没有放弃自己,重新来过,说不定一切会不一样。就算结局依然不尽如人意,但至少曾经努力过

于勒逃避现实,不敢面对问题的懦弱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鸵鸟心态。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也像于勒一样,害怕面对问题,更害怕重头再来。所以,才会错过了很多的机会,甚至与很多对的人遗憾擦身。

鸵鸟心态:遇到危险时,鸵鸟会把头埋入草堆里,以为自己眼睛看不见就是安全(不过有说法认为这其实是种误解)。后来,心理学家将这种消极的心态称之为“鸵鸟心态”。

于勒的鸵鸟心态,“害”他失去了亲人,也失去了活着的尊严。他甘于活得潦草,甘于成为卖牡蛎的贫苦人。

像鸵鸟一样,遇到危险,把头埋入沙坑,其实就是“掩耳盗铃”。但是,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重头再来的勇气。因为只要可以重头再来,就一定会有逆风翻盘的机会。

有心就有梦,有梦就有实现的一天。虽然金钱至上的社会,让于勒有太多的无可奈何,但是真正注定他悲剧的,还是他自己。

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5)

4. 任何时候,都要有重头再来的勇气

于勒没有重头再来的勇气,也不敢面对失败,更不敢告诉菲利普真相。现实社会中,当我们面对失败时,也一定会给自己催眠,将一切都归为外因,或是想办法逃避现实的问题。

但是,推卸和逃避可以换得了一时舒服,却换不了一世舒服。就算再失败,只要自己不放弃,有勇气重头再来,才能真正过得踏实、过得舒服。

这并不是喊“口号”,因为现实生活中,就是有不怕重头再来的勇士,改写了自己的人生。张俊成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不怕重头再来,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

张俊成来自山西,家境贫寒,初中没读完,就不得不外出打工,贴补家用。贫苦的底色,是道不尽的沧桑和无奈。张俊成只身来到北京大学,成为了一名保安。

也许是北大浓厚的学习氛围感染了张俊成,也许是上天想要再给他一次机会。张俊成在北大教授的指点下,开始读书学习。最终,参加成人高考,成为了一名北大法律系(专科)的学生。

虽说“行行出状元”,保安的工作同样值得尊重。但令紫陌更敬佩的是,张俊成没有被既定的现实困住,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改变命运的决心。

他相信读书改变命运,但对于初中都没毕业的他来说,想要考上北大,“难于上青天”。因为“罗马非一日建成”,他还差得远。但是,知识的差距,没有击溃他,反而让他振作,并燃起了重头学习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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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6)

张俊成开始读文学、哲学、历史等类书籍。除了工作,就是读书、抄书、写日记,宿舍熄灯后,就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看书。

终于,“梅花香自苦寒来”,他没有辜负自己的努力。也通过自己的成功逆袭,告诉我们:任何时候,只要不放弃自己、认清自己的不足、敢于挑战自己、从头再来,奇迹随时会发生。

如果于勒能有张俊成的勇气,不怕重头再来,或许他也不用悲剧离场。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白发苍苍的时候,清单上还留下了很多的愿望未完成;莫过于在世时,没能为自己拼一次,而是寄情于“唯有来生把梦还”。

梦想是在不断重复中实现的,如果一次没成功,就再试一次。毕竟“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愿我们无论何时,都能清楚地认识自己;无论遇到任何困境,都不缺少重头再来的勇气。

写给莫泊桑一封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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