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的岗位需要什么条件(公益性岗位是做什么的)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这个岗位跟事业单位岗位和公务员岗位有什么不同,岗位针对的对象是哪些群体,而我可不可以报名呢?今年4月份修订后的《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从目的依据、岗位范围、安置对象、岗位开发、人员聘任、日常管理、工资待遇、政策扶持、后续服务、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说明,为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为了帮助大家对广东公益性岗位有个初步的了解,今天就从此办法中来说说我们广东公益性岗位是什么以及岗位安置的对象。

公益性的岗位需要什么条件(公益性岗位是做什么的)(1)

一、公益性岗位

《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中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

(一)岗位主要包括: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扶贫、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后勤保障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

5.经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二)岗位相关规定

1.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规模等情况,确定本地区公益性岗位规模,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就业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岗位规模。

3.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由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确定;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承揽企业统一管理、统一派驻。

由此可以看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公益性岗位工资有财政解决,但不属于编制内人员,属于促进就业的一种援助型岗位,跟事业单位岗位和公务员岗位不一样。

二、岗位安置的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具体分为两类情况: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2.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从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对象可以看出,立足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明确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方面规定。

通过对广东公益性岗位的初步了解,我们知道了公益性岗位不是任何人想报考就能报考的,大方向是确定好了的,如果想要报考的话,还需要具体看看公益性岗位公告规定,宏观方向的了解和具体公告的掌握,可以让你对广东公益性岗位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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