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应处理好的十种关系(教学过程中处理好这三对关系)

课堂教学应处理好的十种关系(教学过程中处理好这三对关系)(1)

我国古代教育名著《学记》中有这么一段话:“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

大家知道,课堂教学是师生之间相互学习的一个互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把自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说出来,教师也把自己的理解谈出来,师生之间经过一番讨论,最终形成一个相对正确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然从教师哪里获益良多,但教师也从学生哪里获得了不少的启示。可以说,这是每个有从教经历的人多多少少都体会过的一种经验。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学记》提出了“教学相长”的教学原则。很显然,这个原则十分深刻地揭示出了教学的本质特征。不过,要践行好教学的这一重要原则,教学过程还必须处理好下边这三对关系:要处理好教师的理解和学生的理解之间的矛盾、处理好教师的主导和学生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教师的讲和学生的学之间的关系。下边一一分析之。

课堂教学应处理好的十种关系(教学过程中处理好这三对关系)(2)

一、要处理好教师的理解和学生的理解之间的矛盾

在一个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总是存在着这么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比学生的理解要正确、深刻、丰富得多,因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老师都是学生理解的评判者。这样一来,时间一长,学生总感到自己处于被动的位置,从一定程度上讲,会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了打消学生心理上的这道阴影,唯一的办法就是教师必须淡化自己的评判语言及与此相关的评判的表情。换句话说,教师的评判语言应尽可能不要直接指向学生的回答,而是以一种坦率、真诚的态度直接谈自己的理解,然后让学生们讨论;教师的表情应可能亲切、自然,尤其不能带一丝一毫的傲气。

二、处理好教师的主导和学生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

笔者一直有一个很坚定的看法:课堂教学本质上是师生之间互相学习的过程,但这个“互相学习”并不完全等同于人们通常所谓的“互相学习”。在这里,教师必须明明确确地认识到自己的作用,并把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教师决不能因为我们提倡“互相学习”就把自己真的混同于学生,从而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这不是我们在这里所谓的“互相学习”。我们这里所谓的“互相学习”首先是指教师先把自己的主导作用发挥好,其次教师再以“学生”的身份出现,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学习学生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些一鳞半爪的、独特的、优秀的东西,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不断地走近学生,不断地壮大自己。

课堂教学应处理好的十种关系(教学过程中处理好这三对关系)(3)

三、处理好教师的讲和学生的学之间的关系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讲是绝对必要的,但学生的学更是绝对必须的。这里,有这么三个问题教师在上课时必须处理好:①课堂教学是以学生的学为主呢,还是以教师的讲为主?②课堂教学中,是学生先学教师后讲呢,还是教师先讲学生后学呢?③课堂教学中,教师讲和学生的学各占多少才是合适的、恰当的呢?

根据笔者经验,在参考其他论述,笔者对上述三个问题这样来回答:

1. 第一个问题。就教学理念的层面看,课堂教学必须树立以学生的学为主,教师讲为辅的理念,但就一堂具体的课而言,得由学生的认知状态和教学内容的特点来定,这里,不能一刀切。

2. 第二个问题。还得从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两个方面来把握。就教学理念而言,现在倡导的课堂教学方式就是先学后教;但就一堂具体的课而言,究竟是先学后讲好,还是先讲后学好,同样必须由学生实际的认知特点和教学内容的特点来定,这里,不能一概而论。

3. 第三个问题。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讲和向学生的学究竟各占多少才是合适的恰当的,笔者认为,同样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教学理念层面,学生的学必须占比要大,教师的讲要尽可能压缩占比;就一堂具体的课而言,同样要视学生的认知状态和教学内容的特点来定,不能笼统决定。

“教学相长”的理念虽然是古人提出的,但从现代教学论的角度来看,其先进性、现代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能很好地践行这一理念,则教学就会获得双赢,教学自然会获得成功。那么,如何践行呢?笔者上边所谈三点体会,各位有兴趣的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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