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最新通报(江西16岁少年遭人强闯房间持刀围殴)
江西一名16岁少年深夜在宾馆遭多人强闯房间并持刀围殴,他掏刀反击时致对方1死2伤。案发后,他家人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获谅解,庭审时他的辩护人称他系正当防卫,后来数罪并罚被判10年,他不服,提起上诉,检方称一审量刑畸重已抗诉。2021年8月31日,此案二审开庭。据悉,他被指曾参与恶势力犯罪活动。
检方的刑事抗诉书。
这名少年叫苑铁(化名),2003年12月出生,江西省吉安市人。
相关办案人员称,苑铁自幼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后来母亲外出务工,他则由外公外婆照看。上初中后,他比较叛逆,不愿读书,家人管教不当,他初中辍学后跟社会上的人玩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该案案发前他和4名朋友在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小康村租了一套房子居住,想在附近找点事情做。
母亲介绍说,2020年5月8日,正在江苏打工的她,突然接到民警电话称,她儿子出事了,杀人了,叫她马上赶回去。
当她赶回老家时,儿子已被警方刑拘。
原来,当天凌晨时分,吉安市安福县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当地锦洋宾馆发生一起打架案件,有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赓即赶到事发现场,发现有3名男子受伤,地上流有一大摊鲜血,民警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他们送到安福县人民医院抢救,凌晨2:30,一名姓罗的男子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安福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
随即,参与此案的男子王某等多人相继落网,与此同时嫌犯苑铁等人也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北路泰安宾馆被民警抓获归案。
王某交代称,同年5月7日晚上,他在当地普乐兹门口看见刘某等两名女孩在朋友钟某的车上,后来她俩下车来到附近的锦洋宾馆,他和钟某到该宾馆四楼找住在405房间的朋友彭某,当他路过四楼410房间时,听到那名女孩刘某在里面说话,当时他想叫她们一起出去玩,他敲了敲门,开门的年轻后生问他干啥,他说找人,对方称找错了地方,然后把门关上。“那年轻后生语气很不友好,还瞪了我。”王某称,他在门口听见里面有男子打电话喊人拿梭镖过来,他便给一名姓朱的朋友打电话求助,又回到405房间拿了一把匕首,还到该宾馆二楼堆放杂物的地方拿了事前藏在那里的一把焊接了钢管的柴刀,并与钟某、彭某来到410房间门口等“救兵”朱某。
当朱某等2人来了后,王某再次去敲410房间的门,但里面的人没有开门,他便到宾馆前台拿了一张总卡打开了410房间,进去后他看到里面有两名年轻后生和刘某等两名女孩,他用匕首指着当时给他开门的那名年轻后生,质问他为什么瞪他。
“后来,当我们正准备走时,又有罗某等3名朋友赶到。”王某介绍说,这时朱某脱掉拖鞋殴打那名开门的年轻后生,他们则一窝蜂上去打他,不一会儿罗某受伤捂着肚子体力不支倒在地上,他们将他搀扶起来往楼下跑,跑到宾馆一楼时罗某躺在地上,肚子部位一直在流血,再后来民警和救护车来了,罗某和同时受伤的朱某等两人被送到安福县人民医院抢救,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当晚给王某开门的那名年轻后生叫苑铁,当时他在房间遭群殴时掏出匕首将罗某等3人刺伤。
他落网后交代称,同年5月7日晚上,他和肖某等7人在当地麦霸KTV唱歌喝酒,中途他和肖某先离开,打的去接先前玩“快手”认识的女孩刘某等两人,然后到安福县锦洋宾馆410房间玩,后来刘某等两人受邀打算与他人外出宵夜,当她俩下楼坐上别人的车时又说不想去了,于是又上楼回到410房间。
“后来我听到敲门声,开门后发现是几名陌生男子,他们说找人,我说找错了,然后关门。”苑铁说,不久对方又来敲门,他没有打开,对方却突然打开房门闯了进来,其中一人指着他问为什么要瞪他,“我们正打电话叫人来帮忙时,他们中有人用鞋子打我头部,其他人冲进来用拳头打我,甚至有人拿钢管刀要砍我,我反击时掏出身上的匕首就捅,捅中了3人,那伙人见状便退出房间。”
案发后,苑铁等人连夜逃到江西新余躲了起来,后来被民警循线抓获。
经鉴定,死者罗某系腹部被锐器捅刺,致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右肾动脉断裂,急性大失血死亡,朱某等两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苑铁的损伤程度尚不构成等级评定。
吉安市安福县检察院以苑铁犯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向安福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苑铁持匕首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他在人身遭受不法侵害情况下持刀捅刺他人,主观上具备防卫意图,但其防卫已超出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同时查明他曾持械聚众斗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责。他属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
检方指控时还称,被告人苑铁曾与龙某等4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庭审时,被告人苑铁对检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但其法定代理人的辩护意见是,对方私闯民宅,带了凶器,多人打他一人,他是在对方胁迫下打的电话,且未挂电话对方就打起来,他属于正当防卫。
他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他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他的反击行为虽然造成1人死亡,但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过激,不属于防卫过当。
该辩护人还称,案发时苑铁正处于青春期叛逆期,因家庭教育不当导致交友不善,走上犯罪道路,“请求法庭本着教育挽救的理念,数罪并罚,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为宜。”
同时认为,苑铁参与的次数没有达到恶势力标准。
据悉,案发后王某等7人均被判刑。
安福县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方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同时查明,案发后苑铁家人与死者罗某的近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对方20万元损失并取得谅解。
安福县法院还获悉,苑铁系单亲家庭,父母离异,自幼归母亲抚养,母亲长期在外省务工,他在学校学习较差,存在厌学情况,家长疏于管教,后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该院还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苑铁和龙某等4人(均已判刑)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江西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该院认为,此案中被告人苑铁持匕首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他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对他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过当。
2021年5月,该院一审宣判称,苑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一审宣判后,苑铁不服,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6月,安福县检察院在给吉安市中级法院的一份刑事抗诉书中称,安福县法院一审宣判后,他们依法审查认为,该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该检察院称,苑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显属量刑畸重,一审以被告苑铁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显属量刑畸重。
该院称,该判决书对苑铁的量刑畸重,未能体现他具有的法定及酌定的量刑情节,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吉安市中级法院的开庭告知。
据悉,此案二审拟于2021年8月31日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该院表示届时将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 记者 吴文俊 黄平
编辑 张天一 审核 石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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