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

夫妻离婚以后,丈夫与女子交往,为家庭团聚复婚。

这是个真实事例,根据当事人耿先生的口述整理。

文章是以第一人称创作方法写作的。

我与妻子张女士1986年登记结婚。

1987年,我们有了儿子耿伟。

1989年,我们有了女儿耿爽。

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于1994年协议离婚

离婚后,由于孩子年龄小,每当想到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就流泪,我心软了。我不想让两个孩子离开我。于是,离婚以后,我并没有离开家。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1)

妻子也没有撵我走

这种生活,我们持续到了2002年。在小区里面,别人都不知道我离婚的情况 ,在别人的眼中,我们的生活与别人家并没有什么不同。

200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王女士。她1980年出生,外表秀气,身材苗条,性格外向中,心地善良。

二人相识以后,我经常约在一起去郊外玩,去逛街购物,去酒店吃饭。

逐步产生了感情。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2)

2004年,我和王女士开始在外面租房住,为了节省房屋租金,开始只是租赁平房住。

2006年,才开始在小区里租赁了楼房居住。

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想伤害前妻张女士和孩子,每天晚上还是要回到前妻的家中。即使时间到了午夜,我也是要回前妻家里。

我和王女士的关系当时也只是一种情人关系,王女士她也知道我虽然离婚了,但还没有真正地与前妻和孩子分开。所以,她也没有和我提出过结婚的要求。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3)

2007年,以王女士的名字,共同筹款交了购房首付款,并按揭贷款购买一处80平方米住宅,解决了租房经常搬家的难题。

2012年,提前还清了按揭贷款。

2013年,我的二个孩子都结婚了,此时,我觉得没有必要回前妻家住了。于是,我就住在了王女士那里了。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4)

2016年,我的儿女们知道我离开家后,经常打我电话。让我回家,别把他们的妈妈自己丢在家里

王女士也知道孩子总让我回家,她的心中也很纠结。

我和王女士年龄相差20岁,我1960年出生,而她是1980年出生。

在一个夜晚,王女士主动和我开诚布公地谈了我们之间的事儿。主要是我们以后怎么办?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5)

王女士说:你不要为难了,如果你想回你前妻那里,我也没意见。

你前妻也不容易,孩子让你回家也有道理。

我说:我们认识已经13年了,我们一起建立的一个家,也不容易,我不能把你扔下不管啊。

王女士说:他更需要你,孩子也需要你,你们才是一家人我年龄还小,没有牵挂,唯独牵挂就是你。你回家了,你有妻子和孩子,我也就放心了。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6)

说到这里,我和她都哭了,落下了泪水。

王女士最后说:如果你前妻不接受你,咱俩就登记结婚。

我说:我没和你登记结婚,就是考虑我比你年龄大得太多,是不想害了你一生。

最后,我经过与前妻和孩子们协商,前妻和儿女们都同意我回家。

在回家之前,我和王女士一起去三亚和云南旅行20天,放松一下心情。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7)

记得回家的那天,儿子和女儿开车接我回家。

我和王女士握手告别,离开了一起经营的小家。

房屋及其他财产全部留给了王女士,家中仅有的2万元存款也留给王女士。而我什么都没要。

回归家庭后,我与老伴一起生活感到很融洽。如今年龄大了,什么事儿都看开了,也没有纠纷和分歧了。

2017年,王女士找到了真爱,男方是金先生, 1978年出生,离异,没有小孩,在韩国工作。同年,他们登记结婚。

几年后,他们生育了一双儿女。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又和前夫复婚(丈夫与女子交往)(8)

现在,一家人在韩国生活,准备在孩子上小学的时候,让孩子们回国学习中国文化。然后回国定居。

写在最后: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丈夫因与妻子感情不和而离婚。丈夫因孩子小而舍不下孩子。后来,在孩子长大以后,认识了别的女人。

从租房到购房;从开始白天与女子接触,晚上还回到妻子家里;直到孩子成家以后,与女子生活在一起的经历。

最后,丈夫与女子分手,回归家庭,回到前妻身边。

而女子也找到了真爱,与比她大2岁的离异男子结婚,并生育了一双儿女。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完美,前夫前妻团聚,使两个老人有了依靠。

女子婚姻完美,找到了年龄相当的老公,生了一双儿女,生活幸福。

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加以评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