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八君子的故事(庚子杂说揭开)
《韩非子·说难》里有个故事叫“智子疑邻”。
在假设作者韩非子讲述的是真事的基础上,通过对原文几个细节的抽丝剥茧(欢迎出门左转,看本人拙作《庚子杂说——揭开“智子疑邻”的幕后真相(情节篇)》),大致推理出了一些细节。对原文的简单描述进行了一定的丰富。
故事的原文是: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结合推断的细节,大概翻译过来就是,宋国有个人是平民中的养殖小能手,家里牛马较多,然后被认为富有,然后一天下大雨,院子的土墙被浇塌了一段。此人的儿子就说:“如果不赶紧把墙筑好,一定会有盗贼进来的。”然后邻居的老人也这么说。此人就简单维护一下,准备天晴再继续维修,但是没想到当天夜里就来了贼人,把他养的马给偷走了,造成了巨大损失。最后富人一家就很赞赏儿子聪明,却怀疑盗贼就是隔壁那个老人。
那么这个案子的真实凶手到底是谁呢?韩非子没有告诉我们,一来因为他不需要对这个拿来论证别的内容的事情过多阐述。二来实在太占地方了,当时写字可得惜字如金,毕竟字写在丝帛上太贵,写在竹简上又太沉不方便,多写十多个字,就是一根简。
那我们只能拿出科学精神,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了。还好故事情节不太复杂,算是一个简单的案子。
第一步,来对案件进行一下定性。由于总体的情节十分简单,宋国的一家富人,由于院子的墙被雨水浇塌,导致被盗贼在夜间偷盗走财物,所以整个案子就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
此事实由于是作者陈述性的表达,且当时并不存在今天普遍存在的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等业务,所以基本可以确定事件结果的真实性,并排除当事人报假案件以骗取保险的情况。
第二步,案件的当事人都是谁?从故事之中看到的,只有三个人,即富人、富人的儿子和邻居的老人。但是不能简单只看字面,因为这明显分属于两个相邻的家庭,后面也提到了“其家”这个词,说明富人一家人是现实存在的,那么可推论事件相关的直接当事人其实是包括富人和邻居两家人。
那么当事人中,案件的原告及被害人肯定就是富人本人。由于被盗结果的现实存在,其承受的巨大损失是真实的,那么他作为原告和苦主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可以直接排除监守自盗、骗取保险等作案嫌疑。
第三步,案件的嫌疑人范围进一步缩小。其中最可疑的当然就是邻居的老者。综合诸多因素,富人对他的怀疑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非常合理的。
首先是信息的因素。春秋战国的那个时代,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新闻媒体,不可能出现像现在城市中的这种样子,下水道堵了没一会儿,关于问责的、互喷的、正能量的各类新闻报道就满天飞的情况。所以一户人家墙塌了的事实,在一天之内能够传播的人群是有限的。
我们设想一下,最多也不过是一村之中的人们知道如此情况。而考虑到当时落后的生产力下的平均粮食亩产,也可以知道村子的规模不会很大。而邻居则明显就具备这样的信息优势,并且明显的体现在了故事之中,他竟然还出现在了犯罪现场,当然是在案发前,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
其次是时间的因素。下雨导致墙塌,与夜间被盗的时间间隔太小。
如果不是熟人作案,如果是一个陌生的外村人,之前了解此人家中富裕,是因为下雨临时起意,心怀不轨,遇到富人家中院墙倒塌只是偶然的运气,那就有点太过勉强了。并且临时起意的,由于不知道家中人员多少,位置在哪里,作息规律,自然很容易被撞破抓获的。
但如果是陌生人长久预谋准备盗窃此家人,那势必会早做踩点等准备工作,而回到那个人口稀少、同姓群居的熟人社会的背景下,一个陌生人经常出现在一个村子附近,势必早就引起怀疑了。
即使没有被怀疑,为什么不选择其他时候动手,说明富人家的防盗设施是完善的,警惕心也是比较强的,所以一直没法下手,只能等墙塌了才有机可乘。那么这就又回过来论证了在如此短的作案窗口期内,果然发生被盗案件,必然是熟人作案。
而最有机会也最方便时刻掌握富人家情况的,自然是邻居了。他能够时刻掌握围墙的状况,也知道富人家中的人员行动和作息规律,知道什么时间行动最为安全,毕竟鸡犬之声相闻啊。
最后是概率的因素。即使是在几千年后的今天,如果发生了比较完美的失窃案件,曾在现场出现过的人,肯定也是第一个被怀疑的,以及就是熟悉情况的邻居。这不仅仅是中国,包括西方的国家也是如此处理的。
第四步,探寻反证。关于邻家老者就是罪犯的逻辑推论和支撑不少,但可惜这只能说明此人拥有一定的作案条件,但并没有任何直接或者间接证据能够真的证明他确实做了这件事。
并且从逻辑上来说,老者作案也是不太现实的,首先他缺少动机。
如果老者的身份是贵族的话,即使是低调的边缘的破落贵族,但怎么也不会比此富户的经济条件差。例如战国策里面描述过很多“四大君子”的事情,他们手下招揽的很多门客,其实就是破落贵族,再破落也有些值钱的家产,例如那个有名的“弹剑唱歌”的冯援,一把剑就值得一户平民的家产了,完全不会比这家人差。
即使老者也是平民,在那个时代,还没有被特殊法令要求的情况下,大多还是大家族相聚而居,时间稍久一些,都或多或少沾亲带故,一个村子其实都是一个祖先的情况也很常见,不信的话,随便找个地图看看那些赵庄、李庄、马家河子就能理解了。大家身份相同,都属于被压迫者,彼此之间稍微有些贫富差别,但差距一般不会不大。
并且贫富也基本上取决于国家稳定与否,也就是大家都“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候,可能吃上几顿饱饭,“做奴隶都不可得”的时候,就惨一些,谁也好不到哪里去。
另外老者作案的条件不够充分。在那个财富形式并不简单和便捷的春秋战国时代,一个人即使做贼,如何把赃物藏起来也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即使真是老者做贼,盗走财物,他该如何收藏。如果是金银倒还好,找地方挖个坑埋起来,但是后续该如何变现,在那种制度下,搬家是几乎不可能的。左邻右舍之间又彼此近乎“透明”,你突然财富增加,大家自然会意识到问题。
不然从商鞅变法开始的编户齐民、以及历朝历代搞得保甲制度的核心基础在哪里?就是其实一家人只要住在一个地方久了,看似关起门来的事,但大家都知道。
即使是老者联络外人作案,一来当时人们的社交圈子很小,彼此联系很少,并且信息传递不便,总会留下马脚。二来别人窃走财物,自己参与分赃也不见得就能顺利,见钱眼开杀人灭口的事可不是少见,风险极高。三是即使分赃成功,花费之时能够瞒过邻居的概率很低,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
总之,如果根据现代的法律观点,即“以现有的各项证据,不能得出排他的结论,也就是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进而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老者是无罪的。
第五步,探究另外的嫌疑人。最有嫌疑的邻家老者被排除了,那么就得审查一下其他的当事人。
富人的儿子,单纯从逻辑上讲,他比邻居的老人,在作案条件上,自然有一定的优势。如果是他作案,他熟悉家人的作息,知道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并且他对家中财物的情况、以及财物的位置都要熟悉的多,这也就能跳出被盗的是大牲畜的假设的局限了。
但是同样的,就出现了动机上的问题,他作为富人的儿子,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富人的财产,终究也是他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制造出如此的事件。如果引得官府或者当地的士大夫等介入,反而还会很大可能破财招灾,对自己的长远利益是个损失。
另外,富人的儿子也明确的提醒了父亲被盗的风险,看上去自然是站在家庭整体利益的层面说的,所以更加显得没有问题。
那么这个案子就真的没有结果了吗?难道真的是偶然路过的一个陌生人,恰好幸运的遇到墙塌的情况,而进行的激情犯罪。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可能真的是一个死案了。但那实在是小概率事件,就不要引用墨菲定律来拓展论证了吧。
第六步,大胆假设。其实侦破此类看起来无解的刑事案件,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看谁能最终从这个结果中获益。谁得到的利益最多,谁就更加有动机。因为每个人总是做着在自己立场上能做出的最好决定。
那么谁能从富人被盗这件事的结果中获益呢?
我们已经论证排除了富人本人、邻居老人和富人儿子的嫌疑,那看起已经没有其他嫌疑人了。但其实不然,因为富人的家庭里,并不只有富人和他儿子两个人。而且这些人的利益,并不一定就都是和富人和他儿子的利益保持一致的。
富人积累的财富,留给儿子,既符合人传递基因的本能,也符合中国的传统。所以整个家庭之中,对家庭财富的追求和对损失的厌恶最强烈的的就是这对父子。
但是其他人就不同了,特别是家里的女人。
在那个时代,首先女性的地位十分低下,即使是贵族的女性,其社会地位也非常的低。就拿韩非子拿来和“智子疑邻”故事并行作为论证材料的事就能看出来一些。郑国国君想要攻打胡国,但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君,以迷惑对方。国君自己的女儿都可以这么做工具人,其他女性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在那个时代,对于婚姻的约束其实很宽松。虽然也强调礼制,特别是贵族之间的婚姻礼仪十分复杂和繁琐,但平民之间的就远没有那么严格。在春秋战国时期,民风还是非常开放的,甚至可以算是有点放纵。各类诗书典籍之中,特别是《诗经》之中关于男女自由恋爱,离婚的记录也十分普遍。甚至还有学者从史书记载中,论证孔子就是在“野合”之后生下来的,当然还有后面的汉高祖刘邦等。
婚姻其实是一种经济关系,历史上也是如此,我们几千年一直强调结婚要“门当户对”,一方面就是要保证婚姻的双方家庭能够通过联姻加强合作,另一方面彼此均势也能保证婚姻关系的稳固。而不能由于彼此间差别很大,进而使得一家人总要提防弱势的一方是不是会“偷东西”、“挖墙脚”。
但是春秋战国时期,“自由恋爱”、男欢女爱导致的婚姻其实不少,但这种婚姻本身就不稳固,财产关系就更不牢固。一个女性进入另外一家人中,如果不是明媒正娶就完了,既饱受精神上的压力,甚至压榨,又没有未来的预期,说不定哪天就被扫地出门。
那么这种女性对于这个家庭财产的利益方向就变了,家庭财产多少与我无关,我自己的财产多少才是未来的根本依靠,才是真正关键。即使那一天被赶出家门,至少还有东西可以依靠。
虽然故事里没有符合这个侧写的人物直接出现,但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她的嫌疑就是极大的。到这里,我们找出了一个可能的、具有动机的嫌疑人。我们尝试着代入案子之中,看还有没有矛盾的地方。
一是作为家中的女人,同家人朝夕相处,自然能够知晓家中财物的位置和数量。即使是藏得隐蔽之处,只要足够留心,总有机会找到线索。
二是一个特殊情况下娶进家的女子,虽然自己动手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在当时那个恋爱比较自由的时代,难免有一些童年玩伴、青梅竹马可以联络,加上又得经常采桑养蚕,外出劳作,也有与人牵线搭桥的机会。到时间里应外合,自然马到功成,顺利实施。
三是由于联系外人动手,虽然依然存在分赃产生纠纷的可能,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只要她真的对一个人倾心,那在财物上可是十分放心的。毕竟人都给了,还在乎那点钱吗?
四是安全隐蔽。里应外合的案子往往比较难查,再加上这种线索比较少的,如果不能在赃物上找到突破,那就更加找不到她的头上。作为家中一个普通角色,自然也不会引起过多的关注。另外即使同伙见利忘义,带着财物跑了,但对于她来说,也是安全的。对于她来说,收益的可能是超出风险的,自然值得做。
当然回过来说,有的人会觉得这是对女性的歧视,确实还有很多可能是家中的婢女、长工联系外人作案,这也符合利益关系和侧写。但是如果综合这家人只是稍微有点钱的平民家庭的基础,拥有奴婢和长工的概率并不很高,所以暂且排除。
直到此刻,这个简单而又复杂的案子终于有了一些眉目。虽然不能说一定找出了真相,但至少离真相又进了一步。当然也有可能是“南辕北辙”越来越远了。
通过对这个故事的梳理,其实也没有什么道理好说。
很多人会觉得这种钻牛角式的解读,其实是一种病态的方式。非要跳出故事的哲理这个丰富的宝藏,而去关注和探究那些早已脱离现实的细节,实在有点“买椟还珠”之嫌。
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事物,其实要找到最终的真相真的很难,即使有的时候做出的结论是对的,但也常常是无心插柳,并不是真实和必然。
但是如果对一个事物,多从一些角度去分析、去探究,或许就能多看到一点真相的影子。
看到真实不易,但还是要睁开眼睛。
(本文是回应网友评论时,偶然捡起、信笔写来的一个故事,实在没有过多的营养,但属于本人原创,确实不易,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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