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写了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一个家族的百年情史--百年孤独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
最近终于下决心读完了这本《百年孤独》。相信大家和我一样,许多次想读完它,但是到最后实在读不下去。《百年孤独》也被评为“世界第二难读的小说”。
这本书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当年他凭借这本书拿下了诺贝尔文学奖,据说这是诺贝尔文学奖最没有争议的一次颁奖。
那么这么一本好书到底讲了什么呢?
首先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书中有持续四年的大雨,有随时可以对话的鬼魂。书中人物有的成仙,有的变鬼,他们甚至杀死了一只坠落的天使。而“魔幻和战争”只是全书的背景板,舞台上最终演绎的是一个家族无法逃避的“被诅咒的情史”!
有的书评说《百年孤独》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我觉得不如说它写了“一个家族被诅咒的情史”。
这本书的难读之处在于人名的记忆,家中几代人都沿用相似的名字。(画重点)读之前大家一定要找这么一张人物关系图,才能理明白谁是谁。
《百年孤独》一共讲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他们的情史是这样的:
第一代:夫妻是表兄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个养女。
第二代:两个男丁分别和同一个女人有孩子。女儿和养女喜欢同一个男人,但后来养女嫁给了自己的哥哥。
第三代:两个男丁,分别爱上自己的母亲和姑姑。
第四代:双胞胎的两个男丁分别和同一女性恋爱。这一代的女丁绝顶漂亮最后成了仙。
第五代:男丁隔了三辈喜欢第二代的老老姑。女丁和下一代恋爱。
第六代:唯一的男丁和亲姨恋爱,生了孩子。
第七代:近亲所生身体畸形,出生的时候带着条猪尾巴,只活了两天就被蚂蚁吃掉。
《百年孤独》读完是非常沉重的,其中畸形、变态的感情,极大的挑战了我们的三观。“百年孤独”到底谁“孤独”,她(他)又“孤独”在哪里呢?我觉得是因世俗约束,“爱而不可得”的孤独;是难逃宿命,“孤军奋战”的孤独。
书中的开篇第一句,也是它最出有名的句子是这么说的,“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谁的生活的又不是“一地鸡毛”,假如有一天你真正面对死亡,又会想起什么呢?也许这个思考,是《百年孤独》的作者最想让读者体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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