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怎么才能算违停(4月1日起人行道停车)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彭芳)自4月1日起,乌鲁木齐交警将正式接入人行道停车秩序规范及管理工作,并开始对人行道内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展开集中治理。  3月30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乌鲁木齐停车服务水平,经过前期摸查,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对人行道停车做出规范,四类情形将被认定为人行道内机动车违法停放。  3月25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发出消息: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乌鲁木齐市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本报3月27日04版曾报道《乌鲁木齐机动车违停人行道将被交警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满志明介绍,首先是停车入位,即所有车辆须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车位内,车身各处不得超出泊位区域;其次为跨线停车,即车辆须按一车一位原则停放,不可一辆车跨越停车泊位区域线,占据多个车位停放;第三为逆向停车,目前,人行道内施划的停车泊位分两类,一类泊位内同时施划了引导停泊方向箭头,车辆可按箭头指示停放,另一类仅施划有泊位,车辆须按泊位一侧沿线车辆通行方向有序停放;第四则是机动车占据人行通道停放,人行道内施划车位均已空出盲道及行人通道,车辆若在泊位以外行人通道内停车则被认定为违法停放。  对以上四类情形,乌鲁木齐交警将采取劝导、劝离、教育以及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共同治理乌鲁木齐静态交通秩序。  与此同时,市民若发现市区部分人行道宽敞、具备设置泊位路段,也可通过“支队长信箱、警保服务平台、乌鲁木齐交警微信公众号”三个平台,提出您的意见及建议,交警部门将在认真梳理、汇总后,联合城管部门,并通过现场实勘的方式,对具备设置条件路段施划泊位,以增加城市泊位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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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晚报编辑:亮亮编排审核:木子监审: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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