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启动(农信社改革首要原则)

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启动(农信社改革首要原则)(1)

导 读

有迹象表明,高层对于农信社改革“稳定县域”原则,正在做出新的考量。当年,“稳定县域”原则的提出,有效遏制了农信社法人层级提升的冲动。如今,农信社合并重组的加剧,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兼顾政策性和商业可持续性,始终是农信社改革无法回避的问题。本次调整再次印证,任何改革方向的确定都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作者丨中华合作时报记者 刘小萃

风向正在改变。有迹象表明,高层对于农信社改革“稳定县域”原则,正在做出新的考量。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针对农信社改革化险,文件提出“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

至此,这条农信社改革坚守了16年的重大原则,首次出现重要变化。“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改革原则,2006年由时任央行行长助理易纲正式提出,2008年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8年又升级为“保持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此前的十多年间,这句话在中央一号文件、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重要文件、会议中被频频提及,早已成为农信社改革的“首要原则”。

然而今天,这一长期指导农信社改革的重要原则悄然改变。变化是明显的。“数量稳定”不再提及,“保持商业可持续”成为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变化背后,是怎样的考量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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