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过了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 案 例 】
与公司敲定了offer,也已经从前公司离职,今天去公司报道时公司说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通过之后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公司这种行为应该违法了,那么我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 解 析 】
首先,签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试用期也不例外,如果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么也得签劳动合同,并不以是否通过试用期为前提。如果公司自你上班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就要按月给员工二倍工资了。
其次,不在试用期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要付法律责任的。试用期根据合同的期限不同而各异: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库哥有话说】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也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要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
如果员工保留入职通知单、工资条等等证据,或者从入职当月前就缴纳的社会保险,作为企业来说是没有任何胜诉的可能性的。并且员工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进行匿名举报你,到时你会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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